海南严格控制和减少矿业活动

2015年01月09日 10:31 279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质矿业

  海南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严控矿产资源开发,停止新设探矿权、停止新设砂石料等保障性矿种之外采矿权,严格管理现有矿业权等规定,以严格控制和减少矿业活动,实现更好地保护绿水青山。《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海南省对矿业管理方式的重大调整,该省矿产资源管理将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通知》强调,要从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和生态文明示范区,促进海南省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始终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明确规定停止新设探矿权及除建筑用砂、石、土和地热、矿泉水等矿产资源以外的采矿权,并对保留新设的采矿权提出严格要求,明确矿种类型,实行采矿权设置方案和总量控制管理制度,严格新设采矿权审批管理。同时,为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通知》提出了加强现有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的具体措施,特别是对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将通过探矿权保留、协议收回、探矿权采矿权整合等方式予以处置。
  《通知》还从源头把关、中端管控和末端治理,全过程强化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规定要划定和落实生态红线,落实严格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制度,开展“矿山复绿”行动,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监管及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等有关要求。
  该《通知》的下达,将有效促进海南省环境保护工作的进程,为该省旅游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机会。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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