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海外风险探矿的路径

2015年02月26日 8:47 2246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质矿业   作者:

 

 

    363781   21世纪以来,随着亚洲开始全面进入工业化发展阶段,尤其是中国的快速发展对矿产品需求急剧增长,全球矿业进入繁荣期。在过去的十多年,全球矿业并购风起云涌,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的几年里,业界普遍认为千载难逢的全球矿业投资机会已经到来,央企、民企等纷纷走出国门寻求海外探矿之路。纵观中国企业海外探矿实践,境外风险勘查不外乎3种途径:以境外设立的外资公司名义自行申请探矿权、购买全部或部分第三方探矿权益、并购上市公司股权以获取项目权益。
  境外申请探矿权方式
  在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等主要矿业国,以及非洲、拉美、东南亚等矿业地区,探矿权的登记,均按照在先申请登记原则,先来先得。因而,成为过去十多年中国企业海外风险勘探的比较青睐的一种方式。
  这种方式的一般操作流程为:在目标国注册外资企业→查阅研究当地地质矿产信息和探矿权登记信息→锁定探矿权登记区域范围→登记探矿权→在探矿权范围内进行风险勘探。
  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海外风险探矿的好处在于:手续简便,成本低廉,而且可以有比较大的自主性,一旦找到大矿,可以获得丰厚地回报。
  这种方式的弊端在于:由于前期没有进行过勘探工作,或勘探工作程度非常低,所以勘查周期长、风险大,而且探矿权人必须承担逐年增加的探矿权使用费和不断增加的勘查最低投入,因而占有探矿权的成本也会随时间推移而增加。
  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地质勘探技术和经验比较丰富的地勘单位和其他小型勘查公司。
  并购他人探矿权项目
  海外并购第三方以及获取的探矿权项目也是中国企业进行海外风险探矿最常用的一种方式。
  这种方式的一般操作流程为:通过熟人或中介机构推介获得探矿权项目信息→对项目信息的甄别和初步判断→全方面的项目尽职调查→项目并购谈判和交易架构设计→签署项目并购协议→按照协议约定获取探矿权益→在探矿权范围内进行风险勘探。
  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海外风险探矿的好处在于:由于项目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探矿风险相对较低,而且可以免去办理探矿权手续,前期的时间投入较少。
  这种方式的弊端在于:由于是从别人手中购买矿权,通常并购资金投入会比自己直接申请探矿权要大得多;如果是购买部分权益在投资合作过程中需要较长时间的磨合,自主性较差。
  这种方式比较适合资金实力较强,希望能短期内见效果的大型公司。
  参股初级勘探公司方式
  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和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聚集了全球2000多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矿产勘查初级勘探公司。购买这些公开市场的初级勘探公司股权,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来间接获得海外探矿项目的权益不失为中国企业海外风险勘探的最佳方式。
  这种方式的一般操作流程为:通过查阅交易所网站、熟人或中介机构推介获得上市初级勘探公司信息→对上司公司进行全方面的项目尽职调查→与上市公司经营层进行收购股权事宜协商→通过交易所进行股权交易→通过战略管控参与上市公司经营决策→在探矿权范围内进行风险勘探。
  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海外风险探矿的好处在于:由于上市公司须遵守充分及时地信息披露,所以项目信息公开性、透明性和完整性相对私人公司的项目要好,因而投资的风险相对较低。而且,上市公司的项目被项目所在国国有化征收的概率也较低。
  这种方式的弊端在于:采取这种方式的企业必须熟悉交易所规则和上市初级勘探公司的运作,对企业的要求比较高。
  这种方式比较适合于具有海外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和较高的地质技术水平的公司。
  过去30年,中国对矿产资源的需要与日俱增,并且未来15至20年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仍将处于持续上升的态势。在多数能源矿产和大宗金属矿产都无法自足,对外依存度节节攀升的今天,国家对于企业“走出去”进行海外资源的勘探持积极鼓励和支持态度。建议中国企业乘着全球宏观经济依然脆弱、全球矿业持续低迷、海外投资并购机会增多的战略机遇期,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走出去获取海外优质矿业项目。
  (作者单位: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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