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2015年03月16日 15:9 2163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金属报 分类: 彭薇2015年两会报道 作者: 彭薇
3月10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栋梁,副局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黄玉治,新闻发言人黄毅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在记者会上,杨栋梁特别指出,很多事故就是一些企业无视法律法规、非法操作,任意降低标准造成的,比如2014年发生的昆山事故。他强调,企业必须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2014年10月17日,昆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每年8月2日定为“昆山市安全生产警示日”。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全票通过《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同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这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主要突出了五个特点:第一,把安全生产的地位提高到新高度。第二,企业主体责任更加强化。第三,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监管进一步强化。第四,新法规定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也要追责。第五,提高了对事故查处惩罚的标准。其中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款。新法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将面临更严格的处罚,严格监管人员的行政责任。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里三次重点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使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重点领域的事故持续下降。二是指出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的问题。三是强调人的生命最重要,要全方位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可以说,“安全第一”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亘古不变的话题。安全生产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基础比较薄弱,93%为小型矿山,有些没有正规设计,开采工艺落后,装备水平低下的小矿山,没有安全保障能力。对于有色金属矿山企业而言,矿山安全生产问题影响着全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事关企业的生产、发展,不能有丝毫松懈。
从2015年1月下旬开始,国家安委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督查对象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粉尘涉爆等行业,重点突出矿山企业、尾矿库。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有色行业安全检查工作将更加严格规范。依据安监总局的工作目标,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要继续争取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双下降,重特大事故零控制;整顿关闭矿山5000座以上,矿山数量下降5%以上。同时谋求安全标准化和“六大系统”建设水平双提高,矿山企业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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