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发布
2015年04月03日 9:22 2571次浏览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分类: 地质矿业 作者: 洪曙光 高城
从3月26日召开的安徽省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条例》适应转方式、调结构需要,对非煤矿山的建设、生产、环境保护、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填补了安徽省在这一领域的立法空白。
针对非煤矿山行业容易损害生态环境的特殊性,《条例》设专章要求加强非煤矿山环境保护,指出企业应当建立生态修复制度,完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设施,切实整治山体破损等问题。
为解决行业监管的法律依据问题,《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公安、工商、环境保护、水利、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非煤矿山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条例》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强调规范非煤矿山生产建设行为,建设集约、安全、绿色矿山;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推动企业提升技术装备、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水平。
责任编辑: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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