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储量司:解读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
2015年05月19日 9:12 3031次浏览 来源: 国土资源 分类: 地质矿业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国土资源部日前出台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及计算方法行业标准》,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监管提供了更精准的依据。对此,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司长许大纯作出了解读。
统一的标准为资源开发利用和监管提供权威依据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对缓解资源约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许大纯说,矿产资源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又是生态系统的主体构成要素。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主要依靠规模驱动,消耗了大量的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也受到较大影响。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加快推进,资源瓶颈约束趋紧,供需矛盾不断加剧,资源保障和环境承载能力已接近极限。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明确提出要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国土资源部提出“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职责定位,高举起节约集约大旗。
“但是,如何评价和监管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果,长期以来存在三大问题。”许大纯列举:一是不全面。部分行业、企业根据自身需要,重点确定“一率”或“两率”来评价资源利用效果,不能全面反映资源合理利用效果。二是不统一。大部分行业、企业沿用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少数企业增加了综合利用率指标,各行业间不能很好地“对话”。如煤炭行业以前使用“含矸率”和“洗选回收率”,黄金行业使用“采矿贫化率和选 (冶)回收率”,石油行业往往使用 “采收率”、“转化率”、“销售率”“增效率”等等。此外,各行业、企业对指标的理解和计算也各有差异,给统计、评价和管理带来诸多不便。三是不刚性。尽管各行业、企业均设定了评价指标,但没有严格的考核机制,没有统一的“硬杠杠”,指标约束力不够,矿山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的效果不尽理想。
“为此,我们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及其计算方法》,规范统一行业评价指标,健全评价体系,为今后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监管提供了权威依据。”许大纯认为,这一行业标准的出台具有重要意义。
新“三率”能更客观地反映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我们把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称为新‘三率’。老‘三率’是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许大纯介绍,这次出台的行业标准,对新“三率”指标定义及计算方法作出了规范。
在老“三率”当中,开采回采率被规定为“采出的矿石量(储量)占开采矿石储量的比率”,其中的“矿石储量”界定不明确,不能与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相对应。许大纯说:“新‘三率’中,我们结合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要求,用‘当期消耗的矿产资源储量’作为基准计算依据,规范定义为‘当期采出的纯矿石量(资源储量)占当期消耗的矿产资源储量的百分比’。”
“选矿回收率概念在业内具有共识,但不同出处定义稍有不同,多数概念中仅指出‘有用成分’。”许大纯介绍,本标准规范指出了“有用组分”可以是“矿物、元素”,将选矿回收率定义为“精矿中某有用组分的质量占入选原矿中该有用组分质量的百分比”。
综合利用率是新“三率”中的新增指标,替换了老“三率”中的“采矿贫化率”。许大纯介绍,原来的“采矿贫化率”是矿石质量指标,主要是考评开采工艺和经济效益。为突出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增加了综合利用率指标,分设为“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两项。在计算方法上,根据矿物组分复杂程度,采取质量法和价格法两种方法。当矿物组分之间价值差异较大时,用质量法评价明显不合理,这时就引入当量品位,按价格比法将共伴生组分的品位折算成主矿产组分的品位,再进行计算,反映当期消耗矿产资源储量中有用组分潜在价值实现程度的高低。通俗来讲,就是矿石潜在价值有多少,实际利用了多少,实际利用的越高,则表明综合利用程度越高。
许大纯指出,新“三率”指标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涵盖矿产开发全过程。矿产开发主要包括开采、选矿和废石、尾矿处理利用等环节,开采回采率主要是评价开采工艺环节的资源开采利用效果。选矿回收率主要是评价选矿工艺环节的资源回收利用效果。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主要是评价采选作业过程中共伴生矿产的利用效果。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则是评价采选全流程中土矿产和共伴生矿产所有有用组分的利用效果。废石、尾矿等处理利用则用其利用率直接反映利用效果。二是突出了资源利用效率这个核心。开采回采率反映了开采环节动用储量的利用效率。选矿回收率反映了选矿环节入选原矿的利用效率。综合利用率则反映的是主矿产、共伴生矿产、废石、尾矿等利用的效率。
“新老‘三率’有所不同,并不是新‘三率’否定老‘三率’。”许大纯说,新“三率”是各行业、企业的通用评价指标。在此之外,各行业过去沿用的老“三率”中的反映矿种或行业特点的其他指标仍可继续使用。
“三率”指标要求为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划定“红线”
关于标准的适用性,许大纯指出,首先,该标准已经取得了广泛的共识。标准是在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组织指导下,中国地质调查局的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牵头,联合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黄金协会、中国化学矿业协会、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共同研究制定的。标准制定过程中,广泛征集了科研院所、设计单位、矿山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再经反复修订、完善和专家论证后才最终确定下来。
此外,标准制定以后,按照该标准计算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经矿山企业试用,计算方便,所得结果得到企业认可,能够反映矿山企业开发利用水严;经有关协会、科研院所试验,计算所得行业统计结果与实际相符,能够反映行业水平;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检验和试用,计算所得各个矿山“三率”结果及各不同矿种行业结果与宏观统计结果相符,能够反映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水平。“试用结果说明,该标准的各指标计算方法合理,符合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实际,能够应用于矿业生产和管理中。”许大纯说。
许大纯介绍,技术指标标准是评价综合利用的普遍的、一般的规定。而各矿种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是具体的、特殊的规定,是以该标准为依据,是技术标准的具体化。围绕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部开展了主要矿种“三率”指标的研究工作,已发布了包括煤炭、金、铜、铅、锌在内的20种矿产的“三率”指标要求。“我们计划进一步加强大宗矿产‘三率’指标研究,以构建我国重要矿产‘三率’指标体系,为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划定‘红线’。矿山企业按照该标准计算‘三率’指标,计算结果对照确定的‘红线’,作为评价及监管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主要依据。同时也可在企业、矿种、行业、区域之间进行比较评价。”
从“行业标准”到“指标要求”,矿山企业明确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了监管重点,考评有了依据,从而使“三率”管理得到了规范。许大纯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在源头上,严格矿山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设计指标不达标的不能通过审查。在过程管理中,将“三率”指标纳入信息公示,强化社会监督。“三率”指标未达标的矿山企业,限制或不予办理采矿权延续、转让、变更等手续,以促进矿山企业重视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及综合利用。”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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