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年内获四笔政府补助,共计7008.47万元
2015年05月21日 9:0 2823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上市公司
豫光金铅(600531.SH)周二晚间发布公告称,近日该公司收到791.7万元增值税退税款,并确认为当期损益。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豫光金铅年内获得的第四笔政府补助资金,2015年年初至今,该公司已累计获得7008.47万元政府补助。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豫光金铅由于身处有色行业,其获得的政府补助大部分与环境治理相关,如此频繁的补助将成为豫光金铅提升盈利空间的重要砝码。2015年一季度,豫光金铅扣非后的净利润为-1.06亿元,但得益于政府的补助,一季度实现净利润430.25万元。
豫光金铅19日表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 号),该公司利用废旧蓄电池回收的铅金属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税收优惠,并于近日收到增值税退税款791.7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该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计入营业外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
早在2015年1月,豫光金铅就获得973.64万元增值税退税款和3122万元奖补资金;3月和4月,豫光金铅再分别获得871.21万元和1249.92万元的增值税退税款,均确认为当期损益。加上本次获得的791.7万元补助资金,豫光金铅年内累计获得7008.47万元政府补助款。
责任编辑: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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