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商局查获13吨“傍名牌”铝型材
2015年06月15日 17:18 2765次浏览 来源: 市工商局经检支队 分类: 铝加工
6月9日上午,南宁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在快环建材市场对一家名为“凤侣铝材”铝型材销售商铺进行检查,查获13吨假冒中国驰名商标“凤铝铝材”的铝型材,涉及品种共18种,案值约30万元。
工商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家商铺所销售的铝型材均打着“凤侣铝材”的标志,商铺门口明显位置标着“国家注册认证品牌”等字眼,铝型材上所标注的“凤侣铝材”与中国驰名商标“凤铝铝材”仅一字之差,图形商标均是由“FL”两个字母组成,商标形状颜色相似度高达90%。据了解,这些“傍名牌”的“凤侣铝材”销售的价格比中国驰名商标“凤铝铝材”的销售价格便宜近三分之一。根据《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因此,工商执法人员初步判定该商铺所售铝型材涉嫌“傍名牌”,有侵犯中国驰名商标“凤铝铝材”商标的嫌疑,执法人员当场作出依法查扣处理。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到正规经营场所选购建材产品,选购建材产品时,应注意商品的外包装标识的具体内容是否有厂名厂址等相关信息;选购铝合金型材应注意壁厚和表面涂层的厚度,门、窗料的铝材厚度应不小于1.2mm;在与商家签订购买协议时,应明确产品质量、环保要求、交货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一旦发现“傍名牌”的商品可以立即拨打12315热线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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