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关于向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投资的补充公告

2015年08月06日 8:51 357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上市公司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出资的议案》。本公司与中国稀土、中铝公司、焦作万方、中比基金及海通开元于2015年7月31日订立增资协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拟以中国稀土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的评估金额为作价基础,向中国稀土出资4亿元人民币,其中6,262.81万元计入中国稀土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公司已于2015年8月3日刊发了《中国铝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中国铝业关于向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告》。
  现本公司对本次投资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本公告中简称和词语与《中国铝业关于向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告》中简称和词语释义保持一致。
  一、本公司持有中国稀土股权的情况
  本次增资前,中铝公司持有中国稀土75%的股权,焦作万方持有中国稀土20%的股权,中比基金持有中国稀土2.56%的股权;海通开元持有中国稀土2.44%的股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中国稀土约13.00%的股权,中铝公司持有中国稀土约47.10%的股权,焦作万方持有中国稀土约11.71%的股权,中比基金持有约1.50%的股权,海通开元持有约1.43%的股权,其余股东合计持有中国稀土约25.26%的股权。
  二、中国稀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金:26,666.66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微博]街62号10层
  股东结构:本次增资完成后,中铝公司持有中国稀土约47.10%的股权,本公司持有中国稀土约13.00%的股权,焦作万方持有中国稀土约11.71%的股权,中比基金持有约1.50%的股权,海通开元持有约1.43%的股权,其余股东合计持有中国稀土约25.26%的股权。
  经营范围:稀有稀土及其他有色金属的选矿、冶炼、加工;有色金属及其相关产品、原辅材料的生产销售;应用新技术与开发、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钢材、机械电子设备、制冷空调设备、电子器件、汽车及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木材、办公通讯设备、汽车、有色金属矿产品和加工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中国稀土总资产账面值230,324.74万元,评估值230,649.91万元,评估增值325.17万元,增值率0.14%;总负债账面价值60,332.32万元,评估值60,332.32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169,992.42万元,评估值170,317.59万元,评估增值325.17万元,增值率0.19%。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国稀土的净利润为2771.44万元。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中国铝业关于向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4)中其他内容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责任编辑: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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