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学角度看国有地勘队伍改革
2015年08月31日 13:20 3147次浏览 来源: 中国矿业报 分类: 地质矿业 作者: 刘晓慧
近年来,几次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都明确表示,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工作已经取得了显着成效。但是,截至目前,对地质勘查单位逐步实现企业化经营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在改革和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如今看来,这些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尚未全部消除,例如外部环境因素不够完善、地勘单位自身改革的内生动力不足等。从哲学角度来分析,地勘单位改革必须处理好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内因与外因、客观规律与主观能动性在内的多对两两之间的辩证关系。
(一)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是在哲学范畴里最基础的一对关系。按照哲学的概念解释,生产力是人类改造物质世界的能力,是人们生产物质产品的能力,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生产关系是指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集中体现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生产关系的内容包括人们在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形成的,在社会生产总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关系。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生产方式这个矛盾统一体中的对立双方,既“互助”又“博弈”,既对立又统一,相互依存、相互作用,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同时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重大的反作用。当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相适合时,它会有力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当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合时,它会阻碍甚至破坏生产力的发展。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原有地勘队伍的体制机制管理足够支撑当时经济社会发展;而从市场经济最初发育至今天初步成型,地勘单位的发展却起伏跌宕,阴霾连连……
一篇题为《地质工作体制改革实践回顾》的文章中提到,新中国成立之初,工农业发展需要地质资料和矿产资源,国家将地勘单位列为国家事业单位,由国家财政支持,勘查成果上交国家,职工生活由国家承揽,形成了“国家出资-地勘单位勘查-矿山企业采矿-利税上交国家”的一种体制循环。这也大大提高了全国地质勘查研究程度,并为国家找到了多种矿产资源,保证了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地质队伍拥有较高的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至改革开放前,全国十个专业地质工作部门的职工已经超过百万人。而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社会经济和生产力水平较低,矿产资源充足的保障使得矿产品价格低迷,需求不旺,而中央财政也逐渐不能满足地质工作对资金的需求,职工生活艰难。地质工作体制已经非改不可。
199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明确表示,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政企(事)不分,责权不明;队伍臃肿,力量分散;工作重复,效率不高。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削弱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又影响了地勘单位自身活力的发挥,也使得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工作得不到充分保证。因此,必须对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这其实是对生产关系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最早警示。
从哲学角度解析,“既削弱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又影响了地勘单位自身活力的发挥,也使得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工作得不到充分保证”体现了当时生产力水平,而“政企(事)不分,责权不明;队伍臃肿,力量分散;工作重复,效率不高”则体现了当时生产关系要素构成不科学而不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事实上,从哲学意义上讲,在当时,或者直至改革尚未成功的今天,生产关系仍不能与对应的生产力发展相适应。因此,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对生产关系的各要素进行适当调试,以适应新的社会生产能力发展的需要。而对生产关系要素的调适主要体现在改革的具体原则中。通知提出,改革要遵循以下的原则: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有效的宏观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实行政企(事)分开,强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地质和矿产资源执法监督的职能,中央和省一级保留一部分承担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任务的骨干力量,将其余地质勘查单位逐步改组成按照市场规则运行和管理的经济实体;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作用。最终通过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矿产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有利于矿产资源严格管理和有效保护,政企(事)分开,统一、协调、有序、高效的管理体制。
(二)
从哲学范畴讲,内因与外因,共同表明事物运动发展的动力同条件之间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即内部根据;外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外部原因,即外部条件。从这个角度审视地勘单位改革至今尚不成功,是外因和内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篇题为《地质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十年评价》的文章曾详细分析了为什么地勘单位改革从最初开始至推行至今都没有形成完善的外部环境——也就是事物发展的外因。文章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地质工作的改革发展一直处于滞后状态。《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出台指明了前进发展的方向,却忽视了几个重要的问题——对改革对象的思想疏导和制定明确的实施细则。上世纪末,地勘单位处境普遍非常困难,迫切希望国家能增加地勘投入,使个体能回归地勘本职。对地质工作改革的方向和目标,缺乏统一的认识,甚至直接抵触。个体被这种“被改革”的思想和舆论操控,可以想见改革所遭遇的阻力。而目前的情况是,虽然地质工作的行业管理职能已经集中到国土资源部门,但地勘队伍的隶属关系却千差万别且高度分散,“百局千队”的状态并没有改变。15年的改革推进,截至目前,模式不一,但绝大部分仍是事业单位性质。地质工作的事权管理仍然没有实现统一、协调、有序、高效的体制目标。
而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主任庄育勋在他的文章中则提到了另一种更广义的外部环境的变化——地质工作的涉及领域、服务范畴以及投入供给等多个因素发生共变,而与之相应的地质市场并没有发育成熟。他认为,传统地质工作在工作内容上,以找矿为重点,以为工业化提供矿产资源保障为核心;在工作服务对象上,计划经济体制下从地质勘查到开采、选矿、冶炼形成一个完整的地质工作链,总体上还是体制工作的“体内循环”;地质工作在当时属于单一的国家投入;传统的地质工作项目组织管理以区域地质、区域地球化学、区域地球物理、水工环地质等单专业推进;传统地质工作成果表现为专业性成果。传统地质工作从内容、服务对象到成果形成形式都与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这有利于系统和有计划地开展地质领域各专业调查工作、各学科建设和地质科学研究工作,大幅度提高我国地质调查工作程度和研究水平,积累了大量的基础资料,对我国大地构造格局、若干重大区域地质问题取得重要的认识,同时建立了各专业管理技术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总结摸索若干地质工作客观规律。
然而,进入新世纪,地质工作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改变——工作性质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家统一出资、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由国家公益性、地方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新体制转变;服务对象由地质系统体内循环,向为政府乃至全社会服务转变;工作内容也开始向社会经济发展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延伸,为包括国土资源规划、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防灾减灾、外交划界以及矿业政策制定等宏观决策服务;为矿业企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农业生产科学化以及地质旅游资源开发等经济发展服务;为地政、矿政等国土资源管理服务。但是,除了矿产资源勘探和部分工勘项目以外,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地质市场却尚未发育完备,这是使得地勘单位的企业化改革进程逡巡不前的主要原因。
这也要求地勘单位必须打破旧有的体制、既成的工作秩序和状态,来积极适应新的市场经济环境下的行业变化。
与生产力相比较,生产关系更具有相对稳定性,一种生产关系一经产生,就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的形式。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在相对稳定中也会发生部分的、某些方面的重要变化。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原来的生产关系再也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时,就会引起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使旧的生产关系为新的生产关系所代替。
而庄育勋所提到的这一变化也自然符合这一关系的辩证规律。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地质工作范畴的社会生产力极速发展,而这一范畴的生产关系要素,如地质工作的内容、服务对象以及成果形成形式等,也注定会发生相应变化,最终被新的生产关系——改革后的一段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地质工作体制机制所代替。
再回头来看地勘单位自身的问题和对改革本身的态度和应对行动。
曾有文章指出,国有地勘单位自身存在着诸多深层次问题,包括——
第一,地勘队伍管理体制不顺。就全国而言,目前地勘单位大致可分为国有事业地勘单位和极少数私企或股份制地勘单位。就管理体制分类,有中国地调局直属的地勘单位(简称“野战军”),有武警黄金地质调查部队(简称“特种军”),有属地化以后省级政府管理的地勘单位(简称“地方军”),有央企所属的冶金、煤炭、化工、建材、有色、石油、核工业等工业部门的地勘单位(简称“中央军”),有无主管部门的私企地勘单位。上述管理体制,客观上已造成资金、装备、技术力量分散,找矿资源浪费,各自为政的局面。
第二,地勘队伍经营管理运作不顺。目前,国有地勘单位仍是国有独资“企业”,实行的是外部事业体制,内部企业化经营管理的运作模式,即“戴事业单位的帽子,走企业化的路子”。随着事业单位管理规范化建设的不断推进,走企业化的路子已不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事业化管理与企业化经营的问题和矛盾日益突出,诸如收入分配、人才引进、经营管理等,“事企混合”体制和机制已严重制约着地勘队伍的改革与发展。
第三,地勘队伍发展的后劲严重不足。地勘单位普遍存在产业结构不够合理,主导产业与支柱、延伸产业比例失调等现象。地质找矿技术装备水平较低,中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特别是懂地质找矿又善经营管理的领军型复合人才紧缺。职工人均净资产偏低,远离国企人均净资产标准。管理比较粗放,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五大社会统筹”和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全国各省(市、区)执行参差不一,总体还没有全部到位。离退休职工队伍庞大,有的单位已占在岗职工50%以上,在没有纳入社会化管理前,经济负担过重。
第四,地勘队伍延伸产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地勘延伸产业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地质工作陷入低谷,计划内地质项目几乎中断的情况下,地勘单位为了维持队伍生存,而利用地勘技术、人才等优势走向市场,开拓出的工勘、基础施工、测绘等新兴产业。随着科技的进步、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施工资质的提升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地勘单位所从事的建筑、交通、市政、隧道等基础施工,如不及时进行资源整合重组和资质升级,已难以在市场上站稳脚根,面临转型的巨大压力。
同时,认真审视推进了15年依旧变化寥寥的国有地勘单位改革,也并非没有因为对旧有体制顽固地贪恋和坚守而放弃在市场的选择面前蜕变重生的可能。
《地质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十年评价》中也有这样的表述:从1999年算起,地勘单位改革经过15年循序推进,都已经获得很多的自主权,并以矿产勘查和工程勘察为主业,同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和服务创收。总体上看,近10年来,地勘单位的生存和发展状况普遍好于改革以前,具备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但是,地勘单位的企业化步伐缓慢,没有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除少数例外,大多数地勘单位都认为自己还是国家事业单位,希望长期保持“戴事业帽子,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体制机制,使得局(队)所办企业,即使经营良好,也不能独立出去。有些地勘单位有条件整体转变为企业也不能得到允许。当年地勘队伍最困难的时候是改革的良机,现在日子好过一些了,改革的动力却随之弱化了。这势必会影响地勘单位在大的历史背景下的改革发展进程。
(三)
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的辩证关系属于唯物论辩证法范畴。客观规律是指事物运动过程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联系和必然的趋势,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主观能动性是指人们能动地认识世界和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实践能力和作用。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和基础,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认识、掌握和利用客观规律的必要条件。
地质工作有其自身所遵循的规律——比如,地质工作具有基础性、超前性和全过程服务的特点,且工作周期长,学科专业性强,一旦缺位,甚至些微弱化,都可能导致经济社会发展遭遇瓶颈。曾经的地勘单位改革实践证明,不能因为暂时的矿产资源拥有充足保障、矿产品价格稍处低位,就忽视地质工作的重要性。上世纪90年代的“地质行业集体被遗忘”所带来的矿产品价格对经济的影响和地质人才的长时期断层足以说明问题有多严重。
地勘单位改革,必须在尊重地质工作一系列客观规律的前提下进行,才能确保地质工作不受影响,而改革也能终得成功。
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告诉人们,在想问题、办事情的时候,既要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反对片面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否认规律的客观性、盲目蛮干的错误行为。
对照既往的或正在尝试推进地勘单位改革的省份来看,,之所以改革的结果并不理想,也许原因就在于政府并没有充分尊重地质工作的规律,而盲目进行“拉郎配”,运用行政手段,施以政策,强行推进改革。
纵观全国地勘队伍的改革与发展,地勘单位在融入市场经济的今天,其体制机制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不相匹配。在地勘队伍改革发展的实践中,相关部门还需要思考更深层次问题,并给出解决途径。
责任编辑: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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