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中铝改革 做强做优做大
2015年10月20日 9:50 5541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金属报 分类: 重点新闻
9月13日,国企改革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聚焦国企深层矛盾,破解监管机制难题,这份关乎15万户国企、100多万亿元资产和3000多万名职工的改革路线图,成为高热度的公共议题。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国企改革的目标、方向、步骤、重点都将明朗化,《指导意见》将为有色国企注入新活力,为增强有色国企整体竞争实力,加速有色国企改革提供了广泛的空间和政策保障。
为了更深入地领会、贯彻《指导意见》精神,本报将从本期起开辟“聚焦国企改革”专栏,邀请业内专家、学者,国企领导深入剖析、解读《指导意见》内容,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精髓、内涵,结合企业实际畅谈有色国企改革目标、措施。欢迎大家发表独到见解。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思想指南和行动纲领。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指导意见》,对加快中铝公司改革发展,更好发挥行业骨干引领作用意义重大。
坚持改革目标,搞好国有企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既强调了国有企业的重要地位,又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总目标和总要求,我们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中铝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振兴和发展我国有色金属工业为己任,各业务领域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也存在着发展方式、布局结构、创新能力、国际化经营方面不强不优的问题,特别是还面临着扭亏脱困和转型发展的诸多困难和挑战。《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我们赢得了改革发展新的机遇期。
当前,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就是要切实增强改革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加强改革的组织领导,坚定信心、勇于担当、努力作为,加快向产业链前端和价值链高端转型,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改革的红利转化为发展的动能,尽快步入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轨道,不断增强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更好地发挥行业骨干引领作用,更好地满足国家资源战略需要,更好地承担基础材料和国防军工保障任务,坚定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目标,把中铝公司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坚持问题导向,破解改革难题
学习、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精神,必须从中铝公司扭亏脱困和转型升级的实际出发,加强顶层设计,搞好整体谋划,把握好改革的顺序、节奏和力度,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改革。
一要优化产业结构布局。要综合运用加减乘除法,实现“三个一批”:清理退出一批,结合国家化解产能过剩,着力淘汰退出一批缺乏竞争力的产能,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消灭“僵尸”企业;重组整合一批,在加大公司内部业务重组整合力度的同时,积极参与有色金属行业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效率,产生倍增效应;创新发展一批,在国内外资源能源富集区域,打造一批产业链完整的现代化大型联合产业基地、沿海和海外生产基地,带动国内装备、技术、标准输出,更好地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同时加快产业金融等新兴产业发展。
二要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加快内部板块和企业上市进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作用,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进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善企业分配机制,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和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司各类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以合同管理为中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人制度,真正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三要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近几年来,我们通过积极探索与非国有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对于中铝公司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产生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实现了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下一步,我们要按照《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中铝公司改革,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可以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中铝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改制重组、增资扩股以及经营管理;同时,中铝公司也将积极入股非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要在中铝公司内部积极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在试点先行、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中铝内部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结合公司困难企业和重点亏损企业扭亏脱困方案的落实,探索实施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持股改革,充分激发企业活力。
坚持创新驱动,提供技术支撑
依靠大量消耗资源、能源实现粗放式增长已经成为历史,下一步企业要想发展壮大,必须要依靠科技创新。中铝公司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在下一步的全面深化改革当中,要进一步整合科技资源,发挥科技进步优势,更好地满足国家资源战略和国防军工材料保供需要。
一要整合企业科技资源。加强对内部科技资源的整合,适时成立中铝科技板块,做强做优做大中铝科技,使创新成为推进中铝公司发展的新引擎。
二要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发挥中铝专业研究院及企业科研力量,加强超高强合金材料、高端合金材料研制,提升航空航天、军工配套保障能力;
加快推进绿色冶金技术、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技术等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的研发进度,形成一批代表行业、代表国家的核心技术。实施开放式创新,加强与国内外最具研发优势的院校合作,提高创新效率,推动协同创新。
三要完善激励机制,加快成果转化应用。通过改进项目的评估、考核、激励、监督制度,激发科技创新内在活力。建立技术专家“下一线”定点、定向攻关机制,帮助指导企业攻克技术难题。加快科技新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坚持强化监督,防止国资流失
国有资产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在深化国企改革、增强国企活力的同时,必须要跟进各项监管措施,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中铝公司在下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过程当中,将筑牢“四道防线”、健全“六个机制”,织密国有资产“安全网”,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首先要筑牢“四道防线”。第一道防线,就是强化企业内部监督,突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第二道防线是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监督,加强当期和事中监督,依法依规、尽职尽责加强对子企业的管理和监督。第三道防线是强化专项监督,明确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巡视以及法律、财务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狠抓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第四道防线是强化社会监督,按照国资委要求,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其次要要健全“六个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核查、移交和整改机制,强化监事会监督成果的运用;二要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整合企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三要建立健全监督意见反馈整改机制,形成监督工作的闭环;四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严厉查处侵吞、贪污、输送国有资产等行为;五是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敷衍塞责、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六是健全反腐倡廉有效机制,使各级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
在深化改革中,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用党的最新理论和创新成果武装各级班子和干部员工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创新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在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保证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聚精会神抓好党建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企业改革发展需要,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强化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责任,坚决防止和整治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以强化忠诚意识、拓展世界眼光、提高战略思维、增强创新精神、锻造优秀品行为重点,加强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快建立健全公司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
三要切实落实反腐倡廉“两个责任”。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机构履行好监督责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引导领导人员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与企业考核等挂钩,实行“一案双查”。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和改进企业巡视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反“四风”规定,努力构筑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我们坚信,通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全面深化中铝公司改革,我们一定能战胜目前存在的困难和挑战,进一步加快扭亏脱困和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增强中铝公司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努力实现中铝公司做强做优做大,为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进步、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出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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