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宣布上调油价电价 同时对电煤进行限价

2008年06月20日 8:43 139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电油价格齐涨——我国能源价格调整的“靴子”昨日(19日)终于落地了。
  昨日(19日)下午5时许,国家某部委的司机老林开着单位的金龙大客车,正准备从廊坊返回北京。他来到廊坊市区一个加油站,却被告知,油已经没了。接连去了2家加油站,都是同样的消息。无奈之下,老林想到了回北京加油。进京后,他在南三环找到一个加油站,发现站外各种机动车辆早已排起了长队。足足等了半个小时,他才加完了油。“奇怪,这些天加油的人虽然比以前多,可这么火爆的情形还是第一次见。”老林有些疑虑,难道成品油要涨价了?
  老林的疑虑很快得到了证实。
  昨晚10时整,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关于做好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工作的通知,决定自6月20日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汽油和柴油的全国平均零售基准价分别由每吨5980元和5520元调整为6980元和6520元;上浮8%后的全国平均零售价分别为每吨7540元和7040元;折合每升约分别提高0.8元和0.92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每吨5950元调整为7450元。上述成品油调价方案于今日零时起执行。
  上调成品油价格的同时,国家发改委罕见地同时宣布上调各地电网的销售价格,即自7月1日起,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通知明确,此次电价调整,对城乡居民用电和农业、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受地震灾害影响严重的县 (市)用电价格也不作调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销售电价水平及有关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高标准,另行公布。
  通知还指出,此次能源价格调整,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
  通知发布后几分钟内,发改委相关网页即出现拥堵,页面十几分钟无法打开。随后,各大网站先后转载了这一消息。
  昨晚的国家发改委公告还指出,为防止煤、电价格轮番上涨,促进煤炭和电力行业协调、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价格法》第三十条规定,决定自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临时价格干预期间,全国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的出矿价,不得超过2008年6月19日实际结算价格。当日没有交易的,以此前最近一次实际结算价格作为最高限价。
  发改委要求,为稳定非重点合同电煤的市场销售价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限定差价率等措施,控制流通环节费用。
  发改委称,煤炭供需双方已签订合同的,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价格履行电煤合同。禁止将重点合同煤转为市场煤销售。煤炭运输等流通企业要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价或价外加价。
 

配套措施
  财政补贴公交出租

  1.对种粮农民、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实行财政补贴。其中,对种粮农民在今年已增加的农资综合直补的基础上,财政每亩再增加5元补贴;
  2.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实行财政补贴,运输价格不提高;
  3.从7月起,城市低保人口每人每月增加补助15元,农村增加10元;
  4.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通过增加财政补贴、进一步清理不合理负担解决,价格暂不调整;
  5.液化气、天然气、铁路客运价格不作调整。

  居民用电价格不调
  1.对城乡居民用电和农业、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2.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受地震灾害影响严重的县(市)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3.自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临时价格干预期间,全国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的出矿价,不得超过2008年6月19日实际结算价格。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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