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交所引入做市商制度
2016年01月13日 9:7 14249次浏览 来源: 上海金交所 分类: 交易所
上海黄金交易所昨天宣布,正式引入做市商制度。
昨天颁布的《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做市商管理办法》称,为加强黄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银行间黄金询价交易流动性,促进价格发现,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决定启动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做市业务。即从2016年1月起,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做市商根据开展做市业务,在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连续提供买、卖双边价格,所报双边价格应为有效的可成交价格,双边报价价差应处于合理范围,为市场提供流动性。
上海黄金交易所确定,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做市商包括正式做市商和尝试做市商,其中正式做市商10家,尝试做市商6家。正式做市商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
早在2010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公布的《关于促进黄金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上海黄金交易所要“丰富市场交易模式,引入做市商制度,提高黄金市场流动性”。
相比国外黄金市场,我国的黄金交易市场起步晚,发展还不完善,缺乏大量的黄金做市商来为投资者提供黄金交易的流动性。做市商制度是与传统的竞价交易不同的一种交易制度,做市商是指向公众不断报出双向报价并接受投资者买卖要求的机构,他们能够为市场提供足够的流动性,保证价格的稳定性,实现价格发现的功能。
中国黄金协会副秘书长刘山恩认为,做市商关键作用是保持市场交易的连续性,即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
目前,国内现有的黄金投资产品包括实物金、纸黄金、黄金现货延期交易、与黄金挂钩的银行理财产品、黄金期货和黄金质押贷款等。
责任编辑:叶倩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