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布碳交易启动通知 覆盖有色等行业
2016年01月26日 9:19 5770次浏览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分类: 循环经济
22日,发改委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计划将在2016年出台并实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的配额分配方案,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通知》指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阶段将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参与主体为重点行业中2013至2015年任意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1万吨标准煤以上(含)的企业法人单位或独立核算企业单位。
有业内人士曾预测,若全国碳交易市场成立,覆盖的碳排放交易量可能扩大至30亿至40亿吨。到2020年,如果衍生品市场建立起来,碳市场规模则有望接近500亿元甚至千亿元级别,包括环保节能设备改造和环保服务、碳排放相关领域以及供碳捕捉服务或碳汇的相关行业将获得巨大市场发展机会。
从2011年开始,北京、上海、深圳等7个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已经启动。截至2015年底,共有2000多个企事业单位被纳入碳市场,累计配额成交量4978.7万吨CO2,成交额14.1亿元。仅2015年当年配额成交量为3263.9万吨CO2,成交金额8.36亿元,较2014年同比分别增长112%和51%。
责任编辑:赵天宁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