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有色再生金属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征集意向重整方的公告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9日裁定受理广西有色再生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再生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为有序推进再生公司重整工作,管理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意向重整方,现公告如下:

一、再生公司基本概况

再生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28日,是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和梧州市为实施“打造产值超千亿元有色金属工业”的发展战略而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位于梧州进出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内,注册资本:50000万元,主营业务:对有色金属矿业的投资;再生铜冶炼;有色金属、金属制品等。“梧州年产30万吨再生铜冶炼工程”是公司在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投资建设的自治区重点项目,项目占地600亩,总投资约24.52亿元,建设规模为年产30万吨高纯阴极铜。

“梧州年产30万吨再生铜冶炼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由于受到市场低迷等多种原因的共同作用,再生公司持续亏损,最终因资不抵债被迫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2015年12月10日,管理人进场开展接管工作。2016年2月25日,再生公司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截至2015年12月9日,再生公司经审计的账面资产总额2,055,914,689.46 元,负债总额4,153,696,104.51 元,所有者权益-2,097,781,415.05元,账目资产负债率202.04%;经评估机构开展初步评估,再生公司资产在市场价值条件下评估价值为2,024,486,100.00元,在清算价值条件下资产评估值为1,068,107,700.00元,负债评估值为4,153,696,100.00元。

二、意向重整方征集工作安排

1、海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凡有重整再生公司意向的,均可以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20日止。
      3、报名地点:梧州进出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再生公司办公楼4楼。
      4、报名方式: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报名。
      5、已经报名的意向重整方,可以在工作时间内,向管理人进一步了解再生公司情况、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6、管理人集中向意向重整方介绍再生公司情况的时间:2016年3月21日。
      7、意向重整方提交初步重整方案的时间:2016年3月31日前。
      8、重整磋商方的确定:2016年4月1日上午9:00—12:00,管理人对意向重整方提交的初步重整方案进行评审,确定综合优势前三名的意向重整方作为重整磋商方,进入下一阶段的工作。
      9、重整磋商方重整方案的细化以及与债权人委员会的沟通等工作,届时另行确定相应的时间表,以便有计划地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李洁律师

电话:13657813508

邮箱:zhongjian.mo@dachenglaw.com

传真号:0774-2591620

广西有色再生金属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