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任:征收铅蓄电池消费税不合时宜
2016年03月16日 10:17 6928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金属报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赵天宁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然而,一个新税种的征收却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就是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的电池消费税。
2015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对铅蓄电池自2016年1月1日起征收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伴随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其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理应迎来一个大的发展机遇期,作为目前各类电池中产量最大、用途最广的电池,铅蓄电池在航空、汽车、机器人及其他智能化领域都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消费税出台却给这个方兴未艾的产业蒙上了一层阴霾。
相关部门认为,铅蓄电池中包含重金属铅和电解液,在生产、回收过程中对环境污染严重,并且耗费大量资源,因此应征收消费税。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表示,铅蓄电池中确实有重金属铅和电解液等成分,但这并不意味着电池产品本身是污染产品。正如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所说:“没有污染的行业,只有污染的企业。”而且,通过近年来的整顿治理,小乱散企业相继关停,大企业保持技术创新,铅蓄电池产业发展已经步入正轨。
因此,张天任认为,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消费税是“不能征的”。
“因为发展需要大量的创新投入,如果给这些企业征税,它本身资金就很困难,再征税就完了,这不符合创新原则,也不符合去产能要求。”
在今年两会上,他提交了应停征、缓征或差异化征收铅蓄电池消费税的议案,并呼吁停征或科学征收消费税。
谈到消费税对企业的影响,张天任颇为激动:“这样征消费税,大企业根本负担不了,4%很厉害了,现在行业的平均利润才四点几,征收完没有利润,怎么去创新?怎么去产能?”
以天能集团为例,该集团2015年铅蓄电池销售额约为150亿,按照4%的税率,全年要缴纳6亿元消费税,剩余利润并不足以支撑企业良性发展。
张天任表示,消费税的征收不仅大幅降低企业效益,严重影响企业的创新投入,甚至会导致过去被整顿关停的小乱散企业复活、落后产能死灰复燃。
“小企业自己生产一些产品,什么税都不交,这既是落后产能,又是污染风险点。”张天任说,“因为消费税是按照税票征收的,小企业根本不开票,不仅没有增值税,消费税也没有,这是扩大它的产能,污染环境。”
此外,张天任表示,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出台不合时宜。既不利于大型企业的创新和升级,又不利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推进,更违背了党和国家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结构性改革的要求。
他坦言,铅蓄电池的确存在污染风险,其主要风险点在于回收冶炼环节,但是这种风险是可控的。以天能集团为例,张天任告诉记者,其铅蓄电池的回收是在是密闭状态下进行的,将回收来的废品拆解之后,采用侧吹方式在密闭状态下进行低温熔炼,产生的废气、废渣通过布袋除尘等环保设备进行处理,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但消费税是惩罚性征税,你要惩罚什么?”张天任说,“要惩罚那些有污染的、在制造过程中清洁化程度达不到国家要求的、不符合标准的。”
“如果要征收消费税,也应当科学征收。”今年两会,他提出了差异化征收消费税的建议:“对于那些非常清洁、指标完全达到一级要求的,应该鼓励,不应征税;达到二级标准的,可适当征一点儿;对于三级清洁生产或者没有做清洁生产的,要征消费税是对的。”
张天任表示,要防控铅蓄电池的污染风险、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需进行政策性淘汰,必须严格执行环保审核和行业准入,从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企业的装备水平和创新能力。同时要强化市场性淘汰,通过市场手段破除原有的“小乱散”现象,淘汰僵尸企业。而对全行业进行惩罚性征税,无益于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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