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提出稀土行业投资体制改革初步设想 (2003-09-10)

2003年09月10日 20:2 120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稀土市场】我国提出稀土行业投资体制改革初步设想   新华社信息南昌9月10日电(记者冯丽)记者从8月底召开的全国稀土行 业有关会议上获悉,按照我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要求,国家稀土行业办 公室已研究提出稀土行业投资体制改革初步设想。   据发展改革委工业司副司长熊必琳透露,此次稀土行业投资体制改革的主要 目标是: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 业投资自主权,改进项目审批方式,简化项目审批环节;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 围,建立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程序,健全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拓宽融 资渠道,发展新的融资方式,加强信用建设,防范金融风险;培育投资中介服务 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公平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健全投资宏观调控体系, 改进调控方式,完善调控手段,加强投资监管。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最终 建立起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 有力的稀土工业的新型投资体制。   由于稀土工业上游生产属于战略资源开发,下游深加工和应用又具有市场竞 争性。充分考虑到稀土工业的这种特殊性,国家稀土行业办公室提出“所有稀土 矿山、冶炼分离项目均需国家审批,地方无权审批,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稀土 深加工及应用项目由国家审批,1亿元以下的项目由省里审批”的初步意见。这 个方案与去年制定出台的外商投资政策原则基本保持了一致,既有效保护了稀土 资源,又能最大限度鼓励下游产品的市场竞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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