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泽钴镍两高管涉嫌违反证券法 股权一房两卖
2016年03月23日 10:3 9956次浏览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分类: 上市公司
3月18日华泽钴镍公告称,3月 16 日,公司财务总监郭立红接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郭立红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郭立红进行立案调查;三天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涛也因同样原因被立案调查。
据新京报报道,目前华泽钴镍最大的风险,是大股东股权质押。“手中的股权本来有部分需要补偿中小股东的,但是大股东明知故犯,用这些中小股东的股权拿去抵押换钱,相当于卖房子中出现的一房二卖。”
记者致电华泽钴镍董秘办,对方称,“两人涉案具体细节还不清楚,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华泽钴镍风波不断
近来,华泽钴镍可谓风波不断,华泽钴镍3月18日晚间发布公告,3 月 16 日,公司财务总监郭立红接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郭立红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郭立红进行立案调查。
而就在3月16日,华泽钴镍公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涛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资料显示,王涛与王辉、王应虎共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15年9月末,王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19.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9%,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同时其从201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记者注意到,这已经不是公司第一次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今年春节前在股价连续三个涨停后,华泽钴镍向监管部门回复称不存在“重大事项”。但就在12个交易日后,公司宣布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由于股价异动时点颇为巧合,深交所3月3日向华泽钴镍发出公司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漏”、以及相关人员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关注函。
在此前的2015年12月22日,华泽钴镍收到深交易出具的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王辉、王涛办理相关股票解除质押事宜的进展情况,王辉和王涛是否有能力履行相关承诺。
再往前追溯,2015年11月24日,华泽钴镍发布公告称23日接到证监会通知书,因涉嫌信批不实等证券违法违规,公司被立案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5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要求责令整改、公开说明问题及控股股东被出具警示函的三份文件。华泽钴镍存在的问题包括:现金流量表编制与列报存在问题;部分仓储费用、运输费用未及时入账;2014年年报应付票据分类、销售收入明细披露有误。2013年华泽钴镍部分商业承兑汇票无承兑人签章;2014年部分商业承兑汇票未盖有出票人印鉴章;未披露持有上述商业承兑汇票;部分企业与公司存在无交易实质的银行存款及票据往来。
尽管公司处于停牌期间,但在华泽钴镍各股吧,投资者纷纷对种种乱象表示关切,指责公司“一句立案调查完事了,大家可都是看着公告做出判断买的股票,应该让他们赔偿股东的损失”。
股权被指“一房两卖”
据新京报3月17日报道,在股吧里,有投资者指出,目前公司最大的风险,是大股东股权质押。“手中的股权本来有部分需要补偿中小股东的,但是大股东明知故犯,用这些中小股东的股权拿去抵押换钱,相当于卖房子中出现的一房二卖。”有股民这样说。
这被部分投资者认为是此次王涛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原因。而上述股权质押危机最早要追溯到华泽钴镍的借壳重组。
公开信息显示,早在2011年前后,华泽钴镍就开始与*ST聚友方面达成协议,借壳对方实现上市。但直到2014年年初才最终实现。
根据重组期间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由于公司2013年未能完成并购重组业绩承诺,王辉、王涛应补偿公司4522万股,补偿期限为重组实施完毕后的三年。
上述协议要求,在补偿承诺期限届满前,上述股份应被锁定,且不拥有表决权、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应依法予以注销。
然而,在华泽钴镍借壳上市成功后,这家公司却几乎沦为了实控人的提款机,王辉和王涛持续通过股权质押进行融资,没有顾及上述协议。
也正因为此,今年1月17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上交所、深交所共同发布的“上市公司相关主体承诺履行失信榜”,华泽钴镍因存在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失信的行为成为了22家上榜公司之一。
公开信息显示,自2014年5月起,也就是华泽钴镍上市的几个月后,王辉、王涛开始密集办理股权质押业务。截至2015年10月,王辉、王涛合计持有华泽钴镍1.916332亿股,其中有1.9162亿股已被用于质押贷款,未质押股份仅13200股,远远低于应补偿的股份数量。
一位市场人士指出,当前市场急剧波动,王辉和王涛手中的股权质押业务风险较大。如果王辉和王涛无法偿还主债务或触及质押强制平仓线,可能使质押股份由质权人优先受偿或被强制平仓,导致承诺难以履行,增加其他投资者的风险。
责任编辑:李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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