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再生铅“正规军”一片生存土壤
2016年03月31日 9:19 10054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金属报 分类: 铅锌资讯 作者: 叶倩 李璇
“投资几千元买个二手货车,1万元现金就可以从事收集废电池的行业,而且倒液(酸液)和拆解后的废电池收购价更高,隐蔽偏僻的仓库租金便宜,投资十几万元就可以搭建土法冶炼炉,每天就能炼40吨废铅,利润高达数万元一天。”浙江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协会秘书长曹岳峰在2016年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回收体系建设研讨会上说。
多年来,虽然环保和公安部门不断打击非法冶炼,但是多年的非法经营者,有一定经济基础,更具有一定反侦探能力,他们采取“地下战”和“游击战”持续对抗政府部门的严厉打击,逐渐形成从收集、运输到冶炼、销售一条龙的地下灰色产业链。
“游击队”击退了“正规军”
近年来,由于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和电动自行车的增加,废铅酸蓄电池的资源量有所增加,2015年,我国废铅酸电池的资源量超过500万吨。
由于废铅酸电池市场体量逐年增大,许多无证、非法小商贩和非法生产点参与其中,他们不仅哄抬回收价格,使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渠道混乱,而且在回收过程中对环境产生污染。由于规范的大型再生铅企业环保投入成本高、税负重,造成大量再生资源流入非法生产点,使正规大型再生铅企业原料采购困难,开工率不足50%,产能闲置严重。
据了解,全国获得废旧铅酸蓄电池综合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34家,而非法再生铅生产点预计有数百家,远远超过前者。非法生产点主要集中在河南、江西、河北、山东、山西等省,在江苏、福建、内蒙、四川、云南、贵州等地也有分布。高额利润驱动下,联合打击仍屡禁不止,并现愈演愈烈之势。
业内人士表示,国内规范的再生铅处理企业的“正规军”,如果以年产量10万吨再生铅计算,需投资2亿元,吨利润为60元~70元,而一个非法的三无小冶炼厂,投入十几万元左右即可建成一个日处理量在40吨的加工厂,吨利润为500元左右。
由于“正规军”(合法渠道)和“游击队”(非法渠道)之间回购价格差过大,从而形成维修点(产废点)-电池经销商(聚废点)-收集小贩(收集转运)-大贸易商(非法仓储)-非法小冶炼(污染源制造)这条成熟的灰色利益产业链。
业内人士曾算过一笔详细的环保账,在废铅酸蓄电池的破碎分选方面,正规企业采用全密闭的破碎分离装置,非法小冶炼采用人工破碎分离。人长期在该环境下工作,血铅严重超标,对人体伤害大。成本方面,正规企业156元/吨铅,非法小冶炼仅60元/吨铅,相差96元/吨铅。污酸污水处理方面,正规企业污酸污水全部进行处理,处理成本75元/吨铅;而非法小冶炼则直接倾倒或者排放不处理,对环境污染严重,无成本消耗。在硫的处理方面,正规企业预脱硫低温熔炼,成本500元/吨左右;非法小冶炼则采用反射炉或熔铅锅直接处理模式,反射炉密闭性差,铅尘飞扬,环境污染严重。再加上环保基础设施投入、整体环保运行投入,成本可能相差700元/吨以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副会长张希忠预测,目前流入非法生产点的废铅酸蓄电池量有可能高于50%。
豫光将建全国首个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
由于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存在不健全、不畅通、制度不完善、流向无序、竞争无序等诸多问题,直接导致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价格虚高、规范企业生存困难、回收方法原始、废铅酸蓄电池流向无序、非法小冶炼泛滥、造成环境污染等严重问题。
为应对以上问题,争夺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市场势在必行。近年来,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身再生铅回收利用技术装备先进、起步较早的优势,积极布局回收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具有豫光特色的回收体系新模式。目前,豫光金铅正在规划投资9.08亿元,着手建设全国性的规范回收网络体系。
豫光金铅建立全国首个废旧蓄电池规范回收网络体系绝不是空谈,该公司有着十多年的技术和装备优势。早在2002年,豫光就开始发展再生铅产业。从2002年至今的16年间,豫光在探索废电池回收利用、环境保护、回收体系建设等领域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在国内首创了“废旧铅酸蓄电池自动分离-底吹熔炼再生铅”生产工艺,开创了再生铅和原生铅相结合的新模式,使铅工业步入“生产-消费-再生”的循环发展之路。通过16年的发展,豫光已形成年处理54万吨废旧蓄电池的产能,已成为世界上废铅酸蓄电池处理能力最大的企业。豫光先后被确定为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全国废旧金属再生利用领域试点企业、首批清洁生产化示范企业和首批河南省城市矿产示范试点单位。2014年6月,工信部发布公告确认豫光成为我国第一批符合《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的两家企业之一。
十多年的积厚流光给了豫光人充分的积极性,在全国性的规范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方面,豫光金铅制定了详细的计划,使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产业从目前的散而乱状态升华为规范回收、流向有序的良性循环模式。豫光金铅将利用“互联网+”,以现有的生产系统为载体,在回收半径范围内规划在六省(河南、山西、陕西、四川、江西、福建),以地级市为切入点,建设67个标准化的回收站点,年回收量72万吨。率先在国内形成一个覆盖范围广,体系运行规范的全国性区域回收网络体系,填补国内没有一家全国性回收体系的空白,为废铅酸蓄电池回收行业的发展引领方向,指明道路。
豫光金铅还计划对已形成一定回收规模、有回收团队的社会团体资源进行整编,通过输入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以及“互联网+”管理办法,对其培训引导,将“游击队”整编成“正规军”,实现规划区域内的回收体系建设。对规划网点的建设严格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要求,做到规范收集、包装、运输和贮存。标准化配备人员、环保设施、运输车辆等等。
回收利用方面,豫光金铅将充分利用已有的工装设备,实现资源的高效回收利用。在设备上,豫光金铅拥有三套意大利进口的CX破碎分离全自动化密闭处理系统,54万吨的废铅酸蓄电池年处理量。在技术上,豫光金铅拥有自主研发的“豫光炼铅法”,铅回收率可达98.5%以上,硫可以有效回收生产硫酸或液体二氧化硫,塑料分选后改性制粒。全密闭处理装备,收尘完备良好,对环境友好的同时,高效回收利用资源。
企业呼吁提高退税比例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事关今后再生铅行业的规范发展,也涉及大型规范再生铅企业资源的保障和安全,因此,回收体系建设是目前再生铅行业的重大课题。与此同时,企业希望在税收政策方面得到国家相关部门更多的支持。但是,去年7月财政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其中将再生铅企业退税比例从原来的50%降至30%,对规范的再生铅企业影响很大,企业成本普遍增加,盈利减小,行业反响强烈。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表示,2015年再生铅产业上半年运营基本正常,保持了稳定的增长,但从下半年开始,由于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发布,退税比例从50%下调至30%,很多企业大幅减产甚至停产。目前的现状是,由于国际市场铅价格下跌以及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价格居高不下,再生铅企业面临生产成本高、利润逐步压缩的局面,绝大多数再生铅企业陷入亏损。
2011年,我国《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再生铅正规企业可享受到国家财政即征即退50%的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的出台,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正规企业在再生铅发展之路上面临的税负问题,从源头上引导废旧电瓶流向正规企业,逐步压缩非法小冶炼的回收处理量,弥补了正规冶炼企业的环保投入成本。退税执行后4年间,正规再生铅行业逐步做大,呈规模化发展趋势,环保治理措施也日益完善,良性发展模式逐渐形成。统计数据显示,废旧电瓶流向正规企业的比例由原来的10%~15%提高到了30%左右,且有逐步升高的趋势。
而在2015年出台的《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目录>的通知》中,废旧电瓶处理企业的退税由50%变更为30%,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正规企业的竞争优势,使正规企业在原本微亏的基础上,减少20%财政补贴(385元),加剧了正规企业的亏损幅度。而非法小冶炼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换取了生产成本的降低,相当于变相提高了其利润空间,使其市场竞争优势更显突出。正规企业则完全不再具有竞争优势,使其难以为继,可能导致非法小冶炼越来越多,正规企业目前20%~30%的市场份额逐步萎缩。
豫光金铅曾在新政出台后提出建议:将我国退税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80%,合理弥补正规企业环保投入成本。他们测算,以去年8月份的公司实际运行经济效益测算,成品铅收入为11325元/吨,采购铅成本为10904元/吨,生产加工成本为1300元/吨,城建及教育附加为231元/吨,营业利润亏损1110元/吨。而由于收购环节无进项税额,则实际税率等于名义税率,如果无退税(税负17%),则公司亏损1110元/吨;退税30%(税负11.9%),则公司亏损532元/吨;如果退税50%(税负8.5%),则公司亏损147元/吨;如果退税80%(税负3.4%),则公司盈利430元/吨。在提出提高退税比例的同时,豫光金铅还建议打击非法小冶炼,提高其违法成本。
“危废”的定义事关废电池流向
退税的减少不是压倒再生铅“正规军”的最后一根稻草。今年2月份,环境保护部关于征求《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也得到了再生铅行业人士的热议。其中,废铅酸蓄电池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得到了业内人士的关注。
在《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中,“破损的镉镍电池和破损(或打孔)的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进行收集。”对此,业内人士认为,铅蓄电池无论是否破损(或打孔),都应该属于危险废物。如果铅蓄电池破损(或打孔)后才是危险废物,那么那些非法“游击队”对废铅蓄电池的运输和贮存会更肆无忌惮。
成都汇川蓄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杨进东指出,因为废铅酸蓄电池没有包装盒,在收集贮存、搬运运输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破损、处理不当等问题,电池里面泄漏的铅和酸肯定会造成环境污染。所以技术政策应该明确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严格管控。长期在一个地方进行废铅酸蓄电池批量电池的装卸转运,肯定会对场地周边造成环境污染,所以技术政策中应明确,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库房必须按技术规范建设,并通过环评验收后方可用于废铅酸蓄电池的存放。
曹岳峰则给出了相同的看法,他认为,无论铅酸蓄电池是否破损,处置不当或者流向监管不到位,都无疑会是造成污染环境的源头,所以,废铅酸蓄电池是危险废物毫无置疑,之前国际上和国家相关政策中也有明确定义“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并对其收集、运输和贮存都有相应明确的规定。他呼吁我国加快完善和健全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
豫光金铅副总经理李新战则表示,从目前情况看,应由国家环保部结合中国现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许可制度,从源头控制不法商贩。政府相关部门约束辖区内回收行为,明确贮存标准,避免环境污染。我国还应该对回收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固体废物出入口管理,规范产品流向,确保回收处理环保规范。国家还应鼓励再生铅生产企业建立全国性的专业回收网络,应利用互联网技术,减免手续,便捷服务。在约束废铅酸蓄电池流向的同时,对再生铅生产企业的产品流向也要进行约束,要求其产品铅锭必须销售给规范的蓄电池生产企业,不允许为非法蓄电池企业提供原料。
“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从理念到实践都更加注重绿色和可持续发展,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正是我国绿色发展理念的关键。
进入“十三五”,再生铅工业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于回收及非法冶炼的中间环节。对于不法的“游击队”,监管部门必须拿出智慧和执行力,对于“游击队”的违法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合法的“正规军”,相关部门也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引领污染防治技术进步,规范废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再生利用和处置的污染防治和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身健康。此外,相关部门是否在考虑从财政上扶持“正规军”的同时,也应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给予再生铅“正规军”一片生存的“沃土”,就是还中国一片“绿水青山”。
责任编辑: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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