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3日裁定受理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重整申请,并指定有色集团清算组担任该公司破产管理人。为有序推进有色集团重整工作,管理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意向重整方,现公告如下:
一、有色集团概况
(一)基本信息
有色集团成立于2008年4月18日,注册资本为116,035万元,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打造千亿元有色金属产业”的要求,在整合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有色矿产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佛子冲铅锌矿、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自治区本级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大型企业集团,是广西一家集国有资产运营、矿产资源勘探、采矿、选矿、冶炼、深加工及科研、贸易、建筑施工于一体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福利。公司注册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2号名都苑1号楼九层。
有色集团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持股比例(%) | 评估价值 |
1 | 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 25.0174 | 791,167,815.42 |
2 | 广西有色矿产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89 | 178,142,831.28 |
3 | 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 | 20 | 100,839,575.78 |
4 | 广西有色桂北投资公司 | 100 | 395,952,973.82 |
5 | 广西有色集团稀土公司 | 100 | 0.00 |
6 | 广西冶金研究院 | 100 | 88,981,336.47 |
7 | 广西地润矿业投资公司 | 40.2 | 138,532,248.64 |
8 |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冶金有限公司 | 100 | 0.00 |
9 |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河池鑫华冶炼有限公司 | 100 | 0.00 |
10 |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融水润通矿业有限公司 | 100 | 28,617,721.95 |
11 | 广西北部湾矿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00 | 0.00 |
12 |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汇元锰业有限公司 | 100 | 0.00 |
13 | 贵州华堃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40 | 136,115,387.44 |
14 | 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63 | 0.00 |
15 |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玉林稀土投资有限公司 | 30 | 0.00 |
16 | 广西有色再生金属有限公司 | 87.37 | 0.00 |
17 | 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40 | 274,255,553.83 |
18 | 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 | 40 | 228,624,209.96 |
19 | 广西有色集团资源勘查有限公司 | 100 | 18,895,409.05 |
20 | 南宁金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0.00 |
合计 | 2,380,125,063.64 |
由于有色集团重大投资失策,加之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有色集团持续亏损,终因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2015年12月23日,管理人进场开展接管工作。2016年3月18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召开了有色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二)财产清查审计结果
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清查审计报告》(CHW桂专字[2016]004号),审计调整后,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有色集团资产总额为4,285,982,697.15元(其中,流动资产1,183,688,773.78元,非流动资产3,102,293,923.37元)、负债总额为9,290,798,105.76元(流动负债4,481,753,466.76元,非流动负债4,809,044,639.00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为-5,004,815,408.61元,资产负债率216.77%。
(三)资产评估结果
广西桂科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桂科咨报字[2016]第008号《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咨询报告》认定:按照评估准则规定的评估程序,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经评定估算和分析比较,最终确定委托方委托评估的对象——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的评估资产总额为597,352.57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8,343.33万元 ,非流动资产479,009.24 万元),负债总额为929,079.8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48,175.35万元,非流动负债480,904.46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为-331,727.24万元,资产负债率155.53%。
(四)重大事项说明
1.截至2016年3月10日,管理人共收到108位债权人的债权申报。经管理人初步审查,确定的债权额为145.13亿元,其中:有色集团自身债务75.13亿元,为下属子公司担保所形成的担保债务为70亿元。
2.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是1958年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2010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部门改变其隶属关系由有色集团管理,其性质为未完成改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50,211.09万元,经评估后的股权价值为70,306.94万元(审计与评估后有色集团资产总额均包含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应该依照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二、意向重整方征集工作安排
1.海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凡有重整有色集团意向的均可以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4月20日止。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者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4.已经报名的意向重整方,可以在工作时间内,向管理人进一步了解有色集团情况、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5.意向重整方提交初步重整方案的时间:2016年5月20日前。
6.意向重整方重整方案的细化以及与债权人委员会的沟通等工作,届时另行确定相应的时间表,以便有计划地推进重整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8-7714-3176
邮箱:gxnfadmin@163.com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