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资源税改的“红利”

2016年05月17日 8:55 615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有色行业中的金矿、铜矿、铝土矿、铅锌矿、镍矿、锡矿等资源品领域都将实施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这是继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又一次重大税制改革,对有色行业影响不小。
  资源税从开征至今已有30多年,近十年来资源税收入增长较快,年均增长率约为27%。但相比其他产业经济产出,资源税的征税范围狭窄,使得总体税收相对较少,企业负担也看似较小。可事实却并非如此。就有色金属行业来说,各地涉及有色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项目繁多,许多收费基金与资源税征收对象、方式和环节相同,调节功能也相似,造成资源税费重叠。很多应被纳进税收成本的钱通过别的方式被划走,反而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之一,由资源带来的经济收益也必然要在财政收入中有所体现,面对较高的税收增速,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和征收方式显得不够匹配。具体而言就是在资源价格上涨时不能相应增加税收,价格低迷时又难以为企业及时减负,资源税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的功能下降,与矿业市场发展不适应。而且,矿产资源有品级之分,从量计征并不能体现出这一点,这就使得企业更乐于去开采高品级的矿,还造成优质资源的浪费。
  毫无疑问,资源税改革的牛鼻子就是全面推行从价计征。只有推行从价计征才能解决税费重叠、功能交叉问题,取缔违规、越权设立的各项收费基金才能更加规范矿产行业的发展,引导社会投资向节能型能源产品生产转移。全面推行资源税改革,就是为建立规范公平、调控合理、征管高效的资源税制度,有效发挥其组织收入、调控经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
  《人民日报》5月13日的人民时评中提到,从三个方面看,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都能激发出一定的“红利”。从企业角度看,税费关系进一步规范,资源企业负担将总体减轻。从地方政府角度看,地方政府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更加因地制宜,地方发展经济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将提高。从资源利用角度看,税收调节机制将更加完善,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资源浪费有望得到缓解。
  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肩负“去产能”重任的有色行业本身就处在出清阶段,矿业和矿产品价格都相应处于低迷期,此时推进从价计征再辅之以清理各种收费,即给企业减轻了负担。有色企业要借助此次资源税改革的东风,努力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抓住改革“红利”,在绿色发展的道路上健康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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