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2016年05月24日 13:33 54284次浏览 来源: 发改委 分类: 政策法规
为落实《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制定了《“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于2016年5月18日印发。
方案确定了总统发展目标:到2018 年,打造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创新平台,人工智能产业体系、创新服务体系、标准化体系基本建立,基础核心技术有所突破,总体技术和产业发展与国际同步,应用及系统级技术局部领先。在重点领域培育若干全球领先的人工智能骨干企业,初步建成基础坚实、创新活跃、开放协作、绿色安全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形成千亿级的人工智能市场应用规模。
产业前沿认为方案重在“三年”和“行动",将有效和有力的推动相关行业和产品的发展。稀土材料,作为实现高科技的重要元素,将受益于三年行动方案。
“互联网+”人工智能涉及的高科技产品有:数据存储器(硬盘)、晶圆、传感器、机器人、电声器件等,并直接或间接应用到重要稀土元素。如微特电机、伺服电机用稀土永磁钕铁硼;晶圆用稀土抛光材料;扬声器、受话器用稀土磁体等。
责任编辑:彭薇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