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获进口银精矿加工贸易“通行证”

2016年06月03日 9:7 1010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豫光金铅获进口银精矿加工贸易“通行证”

  5月27日,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从墨西哥进口的800吨银精矿,在连云港港口通关放行,与此前一般贸易项下进口相比,可免缴17%的增值税。这要归功于豫光金铅取得的第一本银精矿进口加工贸易手册。
  2015年11月10日,国家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发布2015年第59号公告,“银矿砂及其精矿”进口加工贸易获得正式批文。同时公告要求商务、海关等部门做好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工作,严禁环保不达标的落后产能开展相关业务。
  做为中国有色冶炼行业排头兵企业,2008北京奥运会奖牌专用白银指定供应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产能优势明显,工艺技术先进,环保设施一流,“豫光”牌白银分别在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和伦敦贵金属协会(LBMA)注册,产品在国内外都有良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今年以来,先后荣获上海黄金交易所2015年度可提供标准银锭企业先进单位、“2016年全国用户最喜爱的20家白银品牌”称号等荣誉。
  豫光金铅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启动加工贸易业务申报工作,不断与商务系统、海关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到豫光金铅的实际需求后,焦作海关先后多次到公司上门服务,指导加工贸易工作,现场实地核验,提出相关规范要求。公司积极配合,完善提升,最终使本次进口银精矿加工贸易手册的顺利办理。这标志着各项准备工作已成功通过海关审批验收,公司相关资质已获得海关认可。
  加工贸易业务是指企业发挥自身产能和技术等优势,通过进口原料,加工成成品后再出口,从而获得以外汇体现的效益。开展进口银精矿加工贸易业务,是国家对企业利用海外资源和自身发展的鼓励和扶持,该项业务的开展,可实现公司运营的降本增效,在为公司拓宽原料国际市场的同时,有效规避国内外两个市场的价格剧烈震荡带来的经营风险。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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