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拟提高煤炭资源税 补偿当地政府开支

2008年04月23日 0:0 178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目前鄂尔多斯市正酝酿对“外运煤”征收一定比例的煤炭资源补偿费,用以补偿当地的环境破坏、基础设施建设等开支。
  这份酝酿提高煤炭资源补偿费的文件日前已获得鄂尔多斯市政府通过,目前正在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鄂尔多斯初步打算对“外运煤”每吨加征3-5元,具体征收形式将通过交通运输费等项目体现,征收权也可能放到交通部门。
  全国煤炭资源的39%埋藏在鄂尔多斯,而且埋藏浅、易开发、煤质高。中国神华、中煤集团等多家大型国企在鄂尔多斯开采煤炭。
  神华集团董事会秘书黄清称,并未看见相关文件,不予置评。
  鄂尔多斯市政府一位官员坦承,加征煤炭资源补偿费一方面是为了补偿当地煤炭资源开采成本,另一方面是想推动煤炭就地转化率,减少外运比例。

税费征收对照山西

  鄂尔多斯有“煤都”的美称。
  在2001年之前,全国煤炭价格低迷时期,鄂尔多斯人还寂寂无名。然而此时期以后,全国煤炭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鄂尔多斯市的千万富翁就以每天一个的速度产生。
  煤炭产业成为鄂尔多斯市目前最大的财政收入来源,但是煤炭开采所带来税收收入的“大头”仍然控制在神华集团、中煤集团等大型外来中央企业手中。
  鄂尔多斯市发改委日前递交的煤炭行业税费改革调研报告提到,鄂尔多斯市目前各项煤炭税费收入合计每吨煤炭仅9.74元,而山西各类煤炭税费收入合计每吨在26.6元(仅按照煤炭产量征费的项目)以上。
  煤炭税费具有三大功能:一是调解级差收入;二是促进资源节约和保护;三是组织财政收入。但是鄂尔多斯市发改委认为,目前鄂尔多斯市过低的煤炭税费征收比例,无法达到煤炭税收的上述三个功能。
  对照山西省煤炭税费征收的项目,“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是最大一项,也是鄂尔多斯市所没有的。
  神华集团董事会秘书黄清介绍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等煤炭税费项目是在国务院为推进煤炭税费改革而在山西省进行的试点,至于试点成熟后是否向全国推开,还要看国务院安排。作为鄂尔多斯市最大的煤炭开采企业之一,神华集团从未听说这项税费改革会推行到内蒙地区。
  鄂尔多斯市发改委的调研报告中指出,鄂尔多斯市每年为煤炭开采付出沉重的环境代价,而在目前的煤炭资源税费征收中却未体现环境补偿。
  例如,仅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境内就因采煤造成耕地塌陷2万亩,减少林地、草地面积2.8万亩,给当地各种经济带来损失8000万元。为此,当地一家主要煤炭企业万利煤炭公司每年要向当地的农牧民补偿各类损失2000万元。
  “鄂尔多斯市当地企业好说,但是外销煤和中央企业来说,如果不征收一定的环境补偿费用,则大量的煤炭开采运输出去,对鄂尔多斯市环境补偿等工作十分不利。”鄂尔多斯市政府一位负责人介绍,目前鄂尔多斯市年产煤约2亿吨,大约70%直接外销到了省外。
  鄂尔多斯市一位副市长指出,煤炭开采对当地环境破坏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鄂尔多斯当地植被非常脆弱,因为开采煤矿使植被遭到破坏,恢复成本非常高,提高煤炭资源税费征收比例,需要体现环境恢复成本;二是地下水位下降,很多地表和人工水井干涸,仅伊金霍洛旗附近就有近6万人口受灾;三是煤炭开采造成的环境污染致使当地农业减产的损失;四是煤炭开采、运输所造成的当地公路、电力、通讯设施等受到不同的破坏。
  鄂尔多斯市发改委测算表明,仅伊金霍洛旗2006年因采空塌陷造成的损失就在1亿元以上,而鄂尔多斯市当年煤炭资源税仅5.6亿元。煤炭资源税收对环境的补偿力度明显不够。

新利益分成方式

  鄂尔多斯市煤炭开采带来的增值税中75%要划归中央;企业所得税,尤其是中央企业所得税留归地方的特别少,而煤炭资源税税额低又要实行内蒙古自治区与鄂尔多斯市共同分成。因此,煤炭价格上涨虽然短期带来了鄂尔多斯市的财政收入急速增长,但是从长远来看,该市财政收入增长有限,尤其是要为煤炭开采每年付出很大财政支出去治理环境。
  对于鄂尔多斯市这种利益诉求,之前神华等中央企业表示理解,并给予了一定程度的支持。鄂尔多斯市政府有关人士介绍,2007年之前,神华等中央企业每年额外给鄂尔多斯市少量的税收返还支持。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为例,每年可获得中央企业的税收分成就有10亿元。自2007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叫停了这种“合理不合法”的税收分配,加之神华等中央企业陆续上市,按照中央企业只有一个法人的企业治理现状要求,增值税等大部分企业税收要全部上缴中央。
  中央企业停止对鄂尔多斯市的税收分成,加速了鄂尔多斯市出台新的煤炭税费征收办法。
  鄂尔多斯市发改委的上述调研报告中提出,要在现行每吨不到10元的煤炭资源税费基础上,提高到20元/吨。
  具体变化设想是,先将煤炭资源税由现在的3.2元/吨调整到5元/吨,据此鄂尔多斯可增加2.5亿元收益。另外,推进煤炭矿业权改革,如果将50亿吨煤炭开采全进行有偿开发,则鄂尔多斯市可以获得150亿元的收入;如果将已经探明的1500亿吨储量开采权进行有偿改革,则该市每年可以获得4500亿元的收入。除此以外,鄂尔多斯市还提出仿照山西省,建立征收“煤炭资源持续发展基金”,如果按照1.7元/吨进行征收,则目前鄂尔多斯市每年可以获得25亿元的财力。
  实现上述设想是分步骤进行的,鄂尔多斯市打算将煤炭税费改革的第一步指向“外销煤”。
  鄂尔多斯市政府相关官员透露,鄂尔多斯市正在动议一份关于向“外销煤”征收3-5元/吨的煤炭资源补偿费,据此鄂尔多斯市每年可以获得4亿-6亿元的财政增收。
  除了补偿环境成本外,鄂尔多斯市加征煤炭资源税费的另一意图是推进煤炭的就地转化,减少外运比例。
  根据鄂尔多斯市的规划,到“十一五”期末,煤炭就地转化率要达到70%以上。多数煤炭开采出来以后,通过煤化工产业转变为电能、甲醇、二甲醚等资源性产品,通过管道或电网外运。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3月份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出厂价格同比上涨26.0%。其中,原煤出厂价格上涨27.4%。
  主要产煤省份力推煤化工并减少外运煤炭比例的做法,是否会推高煤炭价格?
  鄂尔多斯市相关官员表示,煤化工和对“外销煤”征收资源补偿费不会影响全国供应。
  “各地保护自己利益,延伸产业链原本无可置疑,但是煤炭既是地方发展资源,又是国家战略能源,需要从全局角度多想一些,”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姜智敏表示,各地煤化工等做法是否会对全国煤炭供应产生影响还不得而知,但是煤炭工业协会已经开始高度关注,并着手研究这一问题。 (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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