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征集意向重整方的公告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28日裁定受理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金河公司清算组担任该公司管理人。为有序推进金河公司重整工作,管理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意向重整方,现公告如下:

一、金河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金河公司于2004年11月22日经河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0,800万元,其中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804万元,占63%的股权,河池市矿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996万元,占37%的股权。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锌矿采选(限拉么锌矿);军工产品;铅、锌、铜(含伴生矿)有色金属和稀贵金属、电解锌锭、精铟、氧化锌、电炉锌粉的销售,本企业经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因受2012年镉环境污染事件和宏观经济下行等多方因素的影响,金河公司经营已陷入困境,资金严重匮乏,连年巨额亏损,加之公司的生产等设施落后,生产一直不能正常运行,所属冶炼厂也已停产停业四年之久。终因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28日裁定受理金河公司的重整申请。

(二)资产及负债情况

根据金河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显示,截止2016年1月31日,金河公司资产总额为13.26亿元,其中,流动资产6.95亿元,包含5.33亿元平安银行贷款保证金存款;非流动资产6.31亿元,包含固定资产净值5,206.60万元,无形资产6,200.00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5,741.00万元)。金河公司负债总额为18.97亿元,其中银行借款14.60亿元(包括长短期借款),应付材料款2,600.80万元,应付员工工资1,265.00万元,应付职工五项险1,894.00万元、住房公积金1,108.00万元。金河公司的净资产为-5.7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42.99%。

(三)资源及优势

1、矿山资源

金河公司持有广西拓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利公司”)100%的股权。拓利公司下设拉么锌矿(分公司)及广西环江茂晨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环江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丹县金竹坳尾矿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北山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4个子公司,拥有北山、龙湾、拉么3个采矿权及大良、大塘2个探矿权。截止2015年底,三个矿山企业矿产资源保有储量为1487.44万吨,已探明的有价金属储量100万吨(包含伴生金属银、铜、锡、钨、锑等稀贵金属);三个矿山采矿权面积共14.76781平方公里(其中拉么8.325平方公里,北山1.6425平方公里,龙湾 4.80001平方公里),矿权范围内及底部和周边的资源探拓空间、预期成果可观。矿山资源储量可观,仍具有盈利潜力和发展前景。

2、城市建设用地资源

金河公司在河池市金城江区南环路371号拥有1830余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为出让方式取得,用途为工业用地。因金河公司冶化厂关闭,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河池市广西金河矿业厂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河政函[2013]335号),上述地块已规划为以居住为主的综合开发用地,可按政策办理土地变性手续及补交土地出让金差价后用于房地产开发。

3、军工生产资质

金河公司于2004年由原广西人民机械厂和广西拉么锌矿合并成立,公司具备军工生产资质,军品生产具一定前景。

二、征集工作安排

1.全国范围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凡有重整金河公司意向的均可以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1日。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者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4.意向重整方在签订保密协议后,可以向管理人进一步了解金河公司情况、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提出重整计划草案。

5.意向重整方提交正式重整方案的时间:2016年8月20日前。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8176184376

邮箱:gangning.wu@dentons.cn

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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