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历史中的17个关键点

2016年08月19日 8:26 475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其他稀有金属

        从三横三纵,到十城千辆,到目录补贴,再到免购置税......一路走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道路上有鲜花送上也有鸡蛋砸来,但是整个行业还是生生不息,继续前行。这些年被寄予厚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经历了许多个拐点。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回顾,这18年以来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史上的17个关键点。
  我国18年新能源产业发展历史中的17个关键点
  1.“清洁汽车行动”正式启动
  由于石油危机和空气污染的压力,1999年4月6日,由十余个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市政府和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共同主办的全国“清洁汽车行动”正式启动。
  但是在当时的清洁汽车行动中,电动汽车项目当时所占的比重并不算大,顶多处于萌芽阶段。
  2.“三纵三横”发展路线
  真正令电动汽车成为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核心内容的,是2000年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的归来。
  万钢部长从德国回来,是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过程中的重大节点。
  从此以后的“十五”阶段是中国电动汽车关键的五年。之所以关键,在于以万钢为组长、由十三位专家组成的重大专项专家组,为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提出了意义重大的“三纵三横”(“三纵”指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三横”指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系统、电机及其控制系统和电池及其管理系统)总体路线,清晰地指明了研发和产业化思路,在国内引起不小的震动。
  3.电动汽车专项启动
  2001年9月29日,国家“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专项启动,这标志着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电动车专项启动。
  “十五”国家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万钢说,在电动汽车这一新的领域我们与国外处于相近的起跑线,技术水平与产业化的差距相对较小,如果说在传统内燃机汽车方面我国落后于国外先进水平20年左右的话,那么在电动汽车领域只有四五年的差距。
  因此,把大力发展新一代汽车实现产业化作为促进我国汽车工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性举措,就有可能在世界汽车工业新一轮竞争中占领制高点,取得有利地位,提高我国汽车工业的国际竞争力。
  4.新能源汽车多项立法
  2007年,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新能源汽车的多项法规。
  《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正式实施;国家能源办正式对外公布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能源的市场定价原则;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新能源汽车正式进入发改委的鼓励产业目录。
  这个时候,国内涌现了很多家企业开始布局动力电池产业,其中宁德时代、比克电池、沃特玛等一些企业也早在2006年就进入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领域。
  5.进入产业化阶段
  2008年,比亚迪一款型号为F3D M的电动汽车获准批量生产和销售,标志着我国电动汽车产业正式进入产业化阶段。
  这几年以来,虽然技术研发和整车销售均有所突破,但国内电动汽车产业的整体情况并不乐观。
  6. 十城千辆工程
  十城千辆工程,全称为“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
  由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09年元月共同启动,主要内容是,通过提供财政补贴,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每年发展10个城市,每个城市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涉及这些大中城市的公交、出租、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力争使全国新能源汽车的运营规模到2012年占到汽车市场份额的10%。
  7. 产品准入
  国家在2009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规则》提出对新能源汽车按照不同的技术阶段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及产品的详细准入条件。
  为了鼓励企业研究开发和生产新能源汽车,同时避免生产企业盲目扩张造成新能源汽车产能过剩,《规则》的出台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夯实了基础。
  8.地方补贴先行
  2009年重庆市政府正式通过了重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到2011年,将在重庆推广1100辆长安新能源汽车,并将在国内地方政府中首开先河,针对新能源汽车私人用户提供购车补贴。
  首批接受重庆市新能源补贴的车企就是长安汽车。
  9. 国家目录补贴
  2010年,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10. 免征购置税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2012年由国务院发布实施,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将随之浮出水面,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迎来更好的环境。
  在消费层面,2011-2020年,在新能源汽车上,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在节能汽车方面,2011-2015年,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和车船税。
  在企业层面,2011-2020年,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此外,为鼓励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力争形成1-2家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超过100万辆的汽车企业集团,3-5家产销规模超过50万辆的汽车企业集团。
  11.电动车技术国标出台
  2012年工信部网站正式发布《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该技术标准适用于使用动力蓄电池驱动、5座以下的纯电动汽车,提出了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80公里/小时、工况法续驶里程大于80公里的基本要求,同时规定了电动汽车安全、质量分配、加速性能、爬坡性能、低温性能、可靠性等方面的技术指标。
  《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标准的发布,将进一步规范我国电动汽车的研发和生产,有利于推动电动汽车市场应用,加强电动汽车管理,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12. 充电桩国标颁布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联合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继续为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助力。
  一系列文件的颁布,对充电桩标准、充电桩等基础建设作出了规定和鼓励性的指南,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
  13. 2016年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方案出台
  财政部4月底发布了《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这是时隔4个月,即2014年12月30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意见的通知》之后,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四部委联合正式发布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通知》表示,四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通知》明确规定:补助产品是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通知》同时对补准标准进行了清楚规定,即根据续驶里程,纯电动乘用车补助为2.5—5.5万/辆不等;纯电动客车补助为12—50万/辆不等;燃料电池乘用车、情形客货车、大中型客车和中重型货车的补助标准则分别为20、30和50万/辆。
  14. 补贴逐步退坡
  2015年,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在2016-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相比2013年-2015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纯电动和纯电动补贴减少0.5万元。
  此外,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15. 清理骗补行为
  2016年1月份,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启动对新能源汽车相关情况的专项核查工作,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运营企业、租赁企业、企事业单位等新能源汽车用户全部列入核查对象。国务院把遏制新能源汽车骗补行为作为重点工作之一。
  16.目录
  4月9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发布通知,要求已经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的企业重新提交新国标检测报告。
  4月下旬又传出消息,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2016年发布的1-3批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发回全部重审,第4批的车型也退回重审。对于未采用符合规定电池的车型,将不能销售并申请补贴。
  对中国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来说,被相关政策拦在各种目录之外无疑被扼住了咽喉。
  17.互联网造车
  2016年是互联网造车的元年。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造车亮出了他们的真实产品,互联网造车也从最初的噱头,转变为现实。
  蔚来汽车与江淮汽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上汽与阿里汽车合作的首款互联网汽车荣威RX5将于7月6日正式上市;长安汽车与百度签订“智慧汽车战略”合作协议,计划两家公司将在未来一年内推出数十万量级的智慧汽车。
  汽车在未来将成为移动智能终端,在这一点上,无论是传统企业还是互联网造车企业都达成共识,或许还会碰撞出火花。

责任编辑:李峒峒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