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业股份: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16年10月11日 15:11 527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根据辽宁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颁发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国家对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硫酸实现的增值税进行减免。2016年9月,公司收到葫芦岛市国税局返回的税款2,874,567.3元,款项目前已划拨到公司账户。
  2016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3,577,559.97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 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规定,上述款项 人民币3,577,559.97元,计入公司2016年当期损益。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0日

 

无标题

责任编辑: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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