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来啦,有色企业准备好了吗?
2016年10月18日 9:7 5204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金属报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李璇
10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并附《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去杠杆”任务的一个重要文件。
《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明确了降杠杆工作的原则,即遵循市场化、法治化、有序开展、统筹协调的原则。《意见》明确了降杠杆的具体途径,即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积极发展股权融资等七个途径,平稳有序地降低企业杠杆率。《意见》明确了降杠杆的政策环境与配套措施,提出从落实和完善降杠杆财税支持政策、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约束、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减轻企业社会负担、做好企业重组中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落实产业升级配套政策、严密监测和有效防范风险、规范履行相关程序以及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等方面营造降杠杆的良好环境。
同时出台的《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关于债转股对象企业,明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发展前景较好,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主要生产装备、产品、能力与结构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信用状况较好、无故意违约、无转移资产等不良信用记录。关于定价和资金筹集,《指导意见》提出,银行、企业和实施机构可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自主协商确定债权转让和转股价格,债转股所需资金由实施机构充分利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筹集,鼓励实施机构依法依规面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关于政府的职责定位,文件明确了政府要制定规则、完善政策、依法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做好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等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确保债转股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平稳有序推进。
时隔十多年后债转股重启
近年来,实体经济走势疲弱,很多企业为了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不得不大举负债经营,这使得国内企业的负债率直线上升。以中国企业500强为例,在2015年223.27万亿元资产中,全部所有者权益为35.34万亿元,负债总额为187.93万亿元,总体资产负债率为84.17%。其中非金融企业资产总额84.70万亿元,负债58.86万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9.50%,总体上十分接近70%的资产负债警戒水平。电力、煤炭、有色、建筑业等13个行业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都在70%以上。面对日趋增高的企业负债率和“去杠杆、去库存”的巨大压力,国内企业日思夜盼的债转股实施指导意见终于浮出水面。
《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时隔十多年后债转股重启。这一次的债转股和上一次的债转股有什么样的不同,是很多企业、银行和投资者都十分关心的问题。用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的话来说,本轮“债转股”将与之前的政策性“债转股”有本质差别,此次债转股最主要的特点是按照“市场化、法制化”的原则操作,债转股的对象企业完全由市场主体自己选择,债权转让的价格完全由市场主体基于真实价值自己协商处理,对债权和股权进行市场化定价。再一个不同是上次债转股的损失由政府兜底,这次债转股在市场化条件下不会有这样的兜底存在。从法制化的角度解读,本次债转股明确规定对于四类企业不得实施债转股,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这对那些意图借道债转股来逃废债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亮起了“红灯”。
新兴战略产业将受益
债转股重启的背后,是近年来债券违约事件频发。而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则是债务违约的重点行业,债务违约并破产的企业频现。
对于产能过剩行业来说,曾有权威人士呼吁强调,要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但对那些确实无法救的“僵尸企业”,该关闭的就坚决关闭,该破产的要依法破产,不要动辄搞“债转股”,不要搞“拉郎配”式重组。有分析人士表示,虽然监管部门对债转股企业资质的认定仍然谨慎,但债转股并不会成为过剩产能企业解决债务问题的“万能药”。
也有观点认为,债转股的实施应优选有色板块国企非上市资产。有色板块整体负债率较高,很多国企已经将最优质的资产打包上市,而即便如此,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也已经较高,所以上市公司的集团层面的债务压力可能会更大,可能成为债转股的最先试点的单位。上市公司目前尽管负债率较高,但是由于有股权融资的渠道,整体负债压力仍然可控,实行债转股的可能性不大。债转股的实施将带来风险评价下降。尽管债转股在上市公司层面的实施概率较小,但是一旦推进,有望缓解市场对传统高负债企业的风险评价,同时行业整体的盈利状况有望得到改善。
业内专家指出,此次债转股实施意见的出台,受益最大的将是处于新兴战略产业链上的企业。这些企业的发展前景光明,但是由于身处新兴战略产业如环保、中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机器人等,产品研发和生产投入极高,但是产品销售市场尚待进一步开拓,导致企业负债率偏高。这些企业将是此次债转股重点支持的对象。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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