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山阴县:光伏发电项目涉嫌非法占地

2016年11月04日 8:46 303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光伏   作者:

  2016年5月1日,山阴县合盛堡50兆瓦光伏电站正式交接。交投仪式上,当地政府领导、业主高层、施工方代表等欢声笑语,掌声不断。
  2013年7月25日,山阴县政府出台《山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合盛堡新能源产业园区的决定》,该决定显示:产业园区总规划面积约50平方公里,起步区10平方公里,主要引进和发展光伏、风电、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项目,要求“一年见成效、三年成规模、五年上台阶”。
  山阴合盛堡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朔州山阴县合盛堡乡合盛堡村。
  以租代征 未批先占
  2013年12月30日,山西省发改委正式批复中电投国际矿业公司山西铝业(下称中电投)开展合盛堡项目前期工作,在此之前,中电投就与山阴县方面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这意味着对土地的未批先占早就拉开了序幕。
  合盛堡村的村民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项目用地,政府方面实行的是以租代征,租期为25年,他们的土地租赁费一共收到过两次,第一次是占地950亩,每亩地领了6000元,第二次占地1050亩,每亩地领了6300元,乡政府说一共占了2000亩地。而施工方告诉村民,每个光伏发电方阵占地55亩,据村民统计,一期建设了60个方阵,仅此就3300亩,整个项目实际占地7900亩。
  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差距呢?
  村民说,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土地证书上的土地数,并不是实际耕种的面积。村民段玉章给记者出示的《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显示,他名下有9块土地,共计10.88亩,但他实际耕种的土地约有四五十亩。1999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并没有重新丈量土地,政府部门和村干部因循守旧,照抄原来的数据,但对村民实际承包耕种的土地都是承认的。再加上原来的生产路、荒山荒沟荒坡等,项目投资方都是按照实际面积给乡里、村里钱的,所以土地面积和赔偿款差距都是巨大的。
  随后,村民去了合盛堡乡、山阴县、朔州市逐级反映问题,讨要说法,但一直没有结果,最终土地还是被强占了。
  2014年7月28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做出了《关于中电投国际矿业山西山阴合盛堡50MWp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该函虽然原则通过用地预审,但明确规定:“永久占地部分:总面积1.3519公顷,全部为未利用地。按功能分区:生产区0.6871公顷,生活区0.4947公顷,永久性道路0.1701公顷;发电场区占地97公顷。”
  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16年7月28日。
  也就是说,实际占地约7900亩的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预审却是1475.2785亩,虽然山西省国土厅在复函中严令:“项目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得占地开工建设。”但项目部还是以租代征,开工建设了!
  强行推进的合盛堡光伏项目
  知情人告诉记者,事实上,村民的层层反映还是起了一定作用的。从2014年2月伊始,山西官场多名省部级高官相继落马,紧接着波及到了朔州市,其腐败状况堪称触目惊心。村民的上访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工程推进缓慢,最终停工。
  2015年5月28日上午,山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财政、环保、招商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到合盛堡新能源产业园区,对中电投在建项目实地察看后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同配合,主动对接、搞好服务,全力以赴保证项目建设按既定计划建成投产,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
  经过县领导的一番努力后,2015年11月,工程复工,项目部突击完成了50%的升压站施工和8兆瓦的光伏区主体施工,但是因光伏区还有80%的征地协调问题未能解决,2016年春节前工程再次停工。
  3月21日下午,朔州市召开县乡换届工作座谈会暨市委县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集中听取各县区换届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及工作计划等情况。此前坊间有消息说,今年6月要开人大会,县长的政府工作报告是要突出光伏发电政绩的,你们合盛堡村是挡不住的。
  3月21日,坊间传言似乎得到了印证,合盛堡项目部下达了最后“通牒”:必须无条件确保4月30日并网,6月30日正式运营,征地协调等都不能成为无法按时完工的理由和借口!随之而来的是县政府、乡政府、村委会、公安局、派出所……各个部门层层分解,拆迁工作终于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村民说,最后结果是,一夜之间推平了地里的庄稼,而且没有补偿一分钱的青苗费。
  4月30日,山阴合盛堡项目升压站倒送电一次成功,项目首个方阵成功并网发电,标志着工程顺利进入试生产期。
  5月1日,合盛堡光伏电站闪亮交接。
  6月30日,工程建成后接入山阴县永静城变向朔州电网供电。而被占地农民却仍在为其土地权益的实现而挣扎。段玉章老人拉着记者的手说,自己的有生之年,不知能不能拿到被占土地的补偿款。
  合盛堡乡政府工作人员在回应记者的采访要求时称,要采访光伏发电项目,必须要经过县委宣传部批准。山阴县国土局的答复更是奇葩,记者必须持有山阴宣传部的介绍信,才能采访。但是山阴县委宣传部明确答复,记者持证即可采访,宣传部从来没有对记者开过介绍信。
  采访期间,记者短信联系了南志中县长,希望能就群众反映的问题表态,截至发稿,并未得到南县长的反馈。

责任编辑:周大伟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