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铅产业环保“门槛”提高

2016年12月17日 9:26 501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工信部日前印发《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相较于2012年颁布的《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规范条件》对环保标准、装备技术、生产规模、能源消耗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具体来看,与《准入条件》相比,《规范条件》对不同工艺设置了不同的规模要求,且生产规模适当提高。新规明确要求,废铅蓄电池预处理项目规模应在10万吨/年以上,预处理-熔炼项目再生铅规模应在6万吨/年以上。而原《准入条件》是统一规定“新建再生铅项目必须在5万吨/年以上”。其次,《规范条件》新增了对预处理产物利用方式、配套环保设施和技术的要求,量化了对回收环节的约束。

在环保方面,《规范条件》结合产业发展形势和现有标准体系增加了一些新的要求。“铅作为一种敏感金属,容易导致中毒、污染等事件,给国民生活带来危害,此次规定加强了再生铅的环保要求和监管。”一位再生铅行业分析师告诉记者,比如明确了对废水、铅烟、铅尘等废弃物的处理方式等。

此外,新规对能源消耗及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也更严了。《规范条件》要求,预处理-熔炼企业熔炼工艺能耗的标准从原来的低于130千克标煤/吨铅提高到低于125千克标煤/吨铅,并细化要求,精炼工序能耗应低于22千克标煤/吨铅,废铅蓄电池预处理工艺综合能耗应低于5千克标准煤/吨含酸废电池。

据介绍,近五年来,国内再生铅产能保持增长态势,其占比已接近国内铅行业总产能的一半。“目前美国、日本等国的再生铅比例远超原生铅,再生铅作为未来行业发展的方向,需要更明确的标准来规范指引其发展。”这位分析师对记者说。

“十三五”以来,再生铅产业发展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方面,《中国制造2025》、《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相继出台,对再生铅产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准入条件》主要针对已经通过环保核查的再生铅企业才能申请,由于环保部从2015年开始不再组织对再生铅企业进行核查,因此,《准入条件》难以实施。此外,随着再生铅产业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相关政策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在解读中说。△(金嘉捷)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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