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规划2016-2030:有序建设有色金属产业基地 塑造资源安全与矿业发展新格局

2017年02月06日 10:0 1331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这是我国首个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战略性、综合性、基础性规划,对涉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整治的各类活动具有指导和管控作用。
  《纲要》提出,要有序建设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发挥资源优势,在中西部地区适度建设有色金属深加工基地。利用进口铜、镍等原料,在沿海地区合理布局建设有色金属基地。加强稀土等资源保护力度,合理控制开发利用规模,促进新材料及应用产业有序发展。
  集聚发展装备制造业基地。以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和基础能力为重点,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培育制造业新优势。鼓励东部和东北地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高水平基础零部件产业,加大研发力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在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辽中南、哈长等地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重大装备产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重点发展工程机械、重型矿山装备、轨道交通、农业机械和输变电设备,推动长江中游、晋中、皖江等地区产业优化升级,形成具有区域竞争优势的装备制造业生产基地。支持成渝、呼包鄂榆、黔中、北部湾等西部重点地区,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形成装备制造业综合配套基地。
  修复三大优化开发区域人居生态环境。以大气、水和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修复京津冀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人居生态环境,优化人居生态格局。
  严格限制高污染项目建设。依法淘汰钢铁、水泥、化工、有色等行业落后产能,有效控制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严格控制造纸、印染、制革、农药、氮肥等行业新建单纯扩大产能项目,强化海河北系北京段和海河南系天津段水体以及太湖等重点河湖污染治理,加强入海河流小流域综合整治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减少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陆源污染物排放。加大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推动有色金属冶炼、皮革、电镀、铅酸蓄电池等行业技术更新改造,减少污染排放。限制京津冀地区高耗水行业发展,推进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在地下水漏斗区和海水入侵区实施地下水禁采和限采政策,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纲要》强调,加快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综合整治。实施矿山环境治理。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整治,稳步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到2030年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率达到60%以上。严格落实新建和生产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责任,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相关制度,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加强矿山废污水和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
  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一步完善分地区分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在资源相对富集、矿山分布相对集中的地区,建成一批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生态优良、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引领矿业转型升级,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到2030年,全国规模以上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纲要》提出了加快构建“安全、和谐、开放、协调、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国土”的总体目标。到2030年,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断优化,整体竞争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土开发强度不超过4.62%,城镇空间控制在11.67万平方千米以内。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取得实质进展,国土开发的协调性大幅提升。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基本建成,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用水量大幅下降,坚守耕地“红线”,建成高标准农田12亿亩,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4万平方千米以上。基础设施体系趋于完善,资源保障能力和国土安全水平不断提升,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海洋开发保护水平显著提高,建设海洋强国目标基本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更加完善,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差异化绩效考核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更加健全。
  《纲要》部署了全面协调和统筹推进国土集聚开发、分类保护、综合整治和区域联动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构建“多中心网络型”开发格局,推进建设国土开发集聚区和培育国土开发轴带。二是构建分类分级全域保护格局,依据环境质量、人居生态、自然生态、水资源和耕地资源5大类资源环境主题实施分类保护。三是构建综合整治格局,修复与提升主要城市化地区、农村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及海岸带和海岛地区的国土功能。《纲要》提出,要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升能源资源保障能力,设置“生存线”,严格保护耕地和水资源;设置“生态线”,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设置“保障线”,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必要的建设用地、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安全。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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