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椒江签下4.2亿元光伏发电项目 年发电量4000万度
2017年03月20日 8:57 2883次浏览 来源: 台州晚报 分类: 光伏 作者: 张龙
3月16日上午,椒江区工业系统“太阳能+”项目推介会暨集中签约仪式举行,总投资达4.2亿元、装机量40兆瓦的6个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集中签约。6个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预计年发电量达4000万度,减少能源消耗折合标煤1.2万吨。
太阳能是绿色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工业经济未来能源布局中,椒江区要求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煤或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1吨标准煤项目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必须要推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特别是工业园区及小微园,厂房屋顶资源丰富,原则上纳入光伏屋顶资源统筹范围,在优先鼓励自投自用同时,引导光伏项目投资企业与屋顶资源业主开展屋顶租赁开发、合同能源管理等合作。从椒江目前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的2家光伏发电企业来看,装机容量达到5.49兆瓦,年发电量620万度,年节省电费120多万元,成效显著。
据预测,未来2年内,椒江计划实施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00兆瓦,总投资10多亿元,年发电量达到1亿度,可减少能源消耗折合标煤近3万吨,可为企业减少成本2000万元。目前,该区已有14家企业在发改部门备案或签约,将会很快投入运行。
为了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椒江出台了一批扶持政策:限额上光伏发电投资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企业自用光伏发电的,经工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实际用电量由区财政局再补贴0.1元/千瓦时给用电企业,连续补贴5年。自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3年内建成并网发电的企业享受该政策。
此外,椒江各部门提供全方位服务,全面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优化审批服务,椒江区发改局对自投自用光伏项目设立“一站式”审批服务窗口,并建立多部门高效协调的项目审批服务机制,简化办理流程。电网企业对自投自用光伏项目并网,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接入服务,对所发电量余量上网部分全额收购,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
责任编辑:周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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