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首次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

2008年02月01日 0:0 196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2008年1月31日下午,《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2005-2007)》发布仪式在北京大学隆重举行。中钢集团是2008年1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后,第一家首次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中央企业,中钢集团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也是第一份以国资委《指导意见》为编制依据的《可持续发展报告》。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中国工程院、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北京大学、海淀区的领导,宝钢、太钢、鞍钢、武钢、攀钢、本钢、南钢、邯郸纵横、泰山钢铁、中天钢铁、四川川威集团等钢铁生产企业的代表,中钢集团的投资伙伴、客户、金融机构、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代表以及研究可持续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资深专家、学者,国内主要媒体记者及中钢集团员工共300余人参加了发布仪式。
       中钢集团总裁黄天文,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室主任彭华岗,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贾银松,冶金部原副部长、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顾问吴溪淳,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殷瑞钰,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李明星,北京大学副校长张国有,在发布仪式上分别致辞。中钢集团党委书记、副总裁张涵光代表中钢集团发布了可持续发展报告。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王立彦,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联合国全球契约理事会理事陈英宣读了第三方意见书。发布仪式由陈英女士主持。
       中钢集团作为为钢铁工业和钢铁生产企业提供综合配套、系统集成服务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企业,近几年来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高度关注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中钢集团作为最早“走出去”开发海外矿产资源的中国企业,始终坚持履行社会责任和推进国际化发展同步。在海外,中钢集团通过保育矿区植被,发展社区经济,保护文化遗产,促进艺术交流,展现了负责任的中国企业形象。在国内,中钢集团积极推动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发布后,中钢集团积极响应,以《指导意见》为依据,参考国际通行GRI标准,编制并发布了集团公司的第一份可持续发展报告。
        该报告的报告期是2005至2007年,报告分九个部分:一、中钢简介;二、利益相关方;三、可持续发展的挑战与战略;四、经济维度;五、环境维度;六、社会维度;七、全球公民维度;八、未来展望;九、附录。报告以可持续发展为主线,突出中钢集团全球社会责任的卓越表现,内容详实,可读性强,得到了与会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和赞赏,第三方意见出具人也给予了高度评价。中钢集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努力成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表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的表率,向成为国家经济栋梁和全社会企业榜样的方向不懈努力。中钢集团决定,今后将以年度报告的形式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发布上一年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
       发布仪式上,中钢集团总裁黄天文代表中钢集团向因近期部分地区低温、雨雪、冰冻极端天气而受困受灾的人们捐赠援助款100万元人民币,交由中国红十字会尽快送达灾区人民手中,为灾区人们送上中钢集团的慰问,中国红十字总会事业发展部王舒侬女士代表红十字会受领了捐助款。王舒侬表示,中钢集团的捐助款是截至目前,中国红十字总会收到的来自中央企业的向受冰雪之灾群众捐助的第一笔大额捐款,也是最大一笔善款。
        集团领导蒋宏、李志民、杨亚钦、邵殿祥、刘安栋出席了发布仪式。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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