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报送淘汰落后钢铁产能进展

2008年01月15日 0:0 159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先后签订《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责任书》的28个省(区、市)报送2007年任务完成情况。
  这份名为《关于报送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任务完成及第二阶段实施方案等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第一批签订《责任书》的10个省(区、市)和第二批签订《责任书》的18个省(区、市)应于近日报送2007年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出具落后设备拆除证明;尚有部分落后产能未列入《责任书》淘汰计划的河北、河南、山西、山东、新疆要抓紧开展第二阶段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并报送具体实施方案。此外,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强对本地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的核查、指导和监督,确保关停和淘汰落后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配合做好国家发改委将于1月下旬开始组织开展的督查工作。
  资料显示,2007年4月27日,国务院召开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国家发改委与河北、山西等10个主要产钢省(区、市)政府签订了第一批《责任书》;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与天津、内蒙古等18个省(区、市)签订第二批《责任书》。

责任编辑:CNMN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