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举报超层越界违法采矿煤矿最高奖励10万元

2007年12月17日 0:0 191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对存在超层越界违法采矿的煤矿,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关闭,并处违法所得的4至5倍的罚款;对于查证属实的举报人给予奖励。14日下午,省国土资源厅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打击煤矿超层越界违法采矿行为进行了部署。
       为确保质量,省国土资源厅要求,一般产煤县要在1月中旬前完成煤矿开采普查,主要产煤县要力争在春节前全部完成普查。县级普查结束后,市级国土部门要对国有大矿周边的地方小矿、矿权设置密集的矿区、曾发生超层越界的煤矿、资源枯竭的煤矿进行重点抽查,抽查数量不得低于全市煤矿总数的20%。对存在超层越界违法采矿的煤矿,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经发现将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的4至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煤矿法人代表、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此外,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级国土部门要立即设立、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国土资源部门接到举报后,要认真记录在案,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逐件查证。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奖励举报人1—5万元,有重大贡献的奖励举报人5—10万元。另外,省国土资源厅还公布了严打煤矿超层越界违法采矿行为的电话:0351—6164273,市民可进行举报。(山西晚报)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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