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有色荣膺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11月28日 9:13 5157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金属报 分类: 铅锌资讯 作者: 李金龙
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混改后的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在各个方面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荣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据悉,辽宁省仅有61家单位获得此殊荣,这也是葫芦岛有色继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称号之后,获得的又一个全国殊荣,该称号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
此次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是根据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进行的,按照逐级推荐、层层审核、征求意见、媒体公示等评选程序,旨在推出一批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
混改后的葫芦岛有色不断强化管理水平,提高员工工资待遇,不断改善公司环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成为全国混改的典范。在新的体制下,干部员工工作作风、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该公司高度重视文明单位的创建,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与企业科学发展中心任务融为一体。该公司始终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扎实开展爱国、爱党、爱企、爱岗主题教育,以党员带动职工,以活动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促进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更加深入、有序、稳步地向前推进。大力弘扬正能量,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塑造,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文化建设摆在了首位,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成为文明道德的传播者和践行者。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标志着葫芦岛有色在文明创建工作中迈上了新台阶。
责任编辑: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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