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解决稀土环保历史欠账
2018年02月02日 8:43 8010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金属报 分类: 稀土 作者: 邱林
2017年12月以来,就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的江西赣州市10个稀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进展缓慢、矿区水污染处理不到位的问题,江西省赣州市因地制宜、灵活施策,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在该市辖区内的10个废弃稀土矿山治理项目中,9个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仅寻乌县石排废弃稀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90%,预计2018年3月底可竣工验收。
为了更快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各项问题,赣州市加强对具体的生态环保项目、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考核,严格追责,并出台《赣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赣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等方案,建立完善环保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事实上,中央环保督察组不仅对赣州稀土环保问题进行了督察,也对其他地方的稀土污染进行了反馈督察情况。从一些地方反馈的情况看,主要存在稀土资源被过度消费并转变为可观经济利润的同时,环境修复工作似乎正面临由谁来做、资金谁来出的尴尬境地。
近年来,稀土市场价格逐渐回升,国内稀土私挖乱采、浪费资源等情况也随之死灰复燃,加上资源开发和生态环保的矛盾突出,多年来稀土发展也为我国的环境保护方面创造了一笔巨额历史欠账。
随着国内稀土开发对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在2016年4月对稀土矿原矿资源税税额标准统一进行了调整,从之前的0.4元/吨矿土~3元/吨矿土的税额标准,上调至30元/吨矿土~60元/吨矿土。
虽然国家在税收政策和其他方面采取不少措施,稀土环境污染问题并没有得到缓解。为扭转这一被动局面,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采取以下几个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稀土环保历史欠账问题:一是明确行业归类。国家应尽快明确稀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行业归类,并出台相应行业标准,解决监管无据的问题;加强稀土企业摸底排查,掌握基础情况,强化环境执法,充分发挥环保倒逼作用,促进企业污染治理能力的提升。
二是完善标准修订。现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缺乏高盐废水排放指标,放射性同位素镭、镓等指标,重金属汞、镍排放指标以及萃取车间有机废气VOCS排放指标,难以全面反映稀土生产开发行业环保要求。应尽快启动修订《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根据南北稀土企业实际情况,科学确定污染物指标及其排放浓度要求。
三是提高准入门槛。应从企业生产规模、工艺设备、资源综合利用能力等方面对稀土行业企业作出准入要求。对于达不到准入门槛且技术装备水平落后的企业,其产能将遭到淘汰。但是部分未达标或者接近达标的企业,将限期改造以达到标准。
四是建立生态恢复机制。加大对废弃稀土矿山进行复绿治理,将废弃稀土矿山恢复成林地、耕地。做好废弃稀土矿山复绿,逐步建立起“谁投入、谁受益”的废弃稀土矿山复绿的多元化治理渠道,通过地形整治、土地平整与复垦,种植桉树、松树、草等绿色植物,矿区植被覆盖率应达到70%以上。
责任编辑:周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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