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从7个方面加快稀土产业转型升级
2018年03月13日 8:20 5976次浏览 来源: 正北方网 分类: 稀土 作者: 张巧珍
记者3月9日从内蒙古国资委了解到,自治区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快稀土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明确从资金基金支持、原料供给保障、税收支持、土地支持、电价优惠、创新支持和奖励7个方面,推动稀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稀土产业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发展。
据介绍,从今年起,自治区财政比照国家支持给予相等金额配套资金支持,重点支持稀土示范生产线、稀土新材料关键共性应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稀土元器件以及终端应用产品等稀土延伸加工项目。对稀土心材料以及应用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新建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企业,年产值超过2000万元的,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此外,凡在内蒙古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稀土新材料以及应用产业项目需要供应土地的,可以在法定最高年限内采取弹性出让年期供地。对自治区级稀土新材料创新中心研发的新技术实现3个以上产业化应用、且因新技术产业化应用所产生的总产值超过5000元的,自治区连续3年每年对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创建成为国家级稀土创新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对填补产业或技术空白、且建成投产的稀土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分别给予项目研发团队或项目带头人奖励50万元。
责任编辑:周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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