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已具备推广条件

国产氢电池车在动力性、续驶里程等指标方面取得重大进步

2018年05月21日 8:55 412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新材料前沿   作者:

  近年来,氢能与燃料电池的研究受到各国关注,被视为未来世界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已形成了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全面发展的能源供给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能源消费需求总量不断上升,石油、天然气等进口依存度持续走高,2015年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突破60%,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已上升至 32.7%。能源进口依存度高,已成为我国能源安全的巨大挑战,能源结构转型势在必行。
  汽车产业作为世界主要工业国家的支柱产业,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和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氢燃料电池汽车不仅在能源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具有优秀的环保性能和能量转化效率。与纯电动汽车相比,具有加注时间短、续航里程长等优势,同样是未来汽车工业可持续化发展的重要方向。
  我国《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顶层规划都明确了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的战略性地位,纷纷将发展氢能和氢燃料电池技术列为重点任务,将氢燃料电池汽车列为重点支持领域。
  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整车
  2014年12月,丰田Mirai燃料电池轿车上市,标志着氢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实现重大进步,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技术已经从基础研究、样车示范进入工程化、商品化发展阶段。据统计,2016年,全球氢燃料电池汽车销量为2312辆,与2015年相比,增幅为225%。主要有3款车型:丰田Mirai、本田Clarity、现代ix35FC,其中,丰田Mirai销售2039辆,主要用于运营。2017年,还有少数车企计划推出氢燃料电池商品车,但预计全球总销售量不会超过5000辆。
  国内在燃料电池乘用车方面,投入研发的主要企业是上汽集团,已完成前后四代氢燃料电池轿车的开发。在国家创新工程支持下,上汽氢燃料电池轿车在动力性、续驶里程等性能指标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已累计实现81辆示范运行,部分车辆在2014年参加了上汽的新能源汽车万里行全国巡游,历经1万公里的实际路试,通过各种地形、海拔、环境气温的综合考验。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
  中国在氢燃料电池电堆及其关键材料领域已初步形成产业链,但技术成熟度差距较大。
  在技术路线方面,车用氢燃料电池电堆都选择了质子交换膜体系,金属板电极和石墨板电极并存。
  目前,国内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堆主要由大连新源动力提供,国外企业通过在国内合资建厂组装电堆为国内系统企业提供电堆,但膜电极等核心零部件仍掌控在外方手中。
  商用车的氢燃料电池系统采用的是石墨板或者复合板,还没有采用高功率密度的金属双极板。石墨板电堆在性能上近年来有较大提升,但与金属板电堆仍有显着的差别,虽然目前成本较低,但从加工便利性和材料发展趋势分析,金属板成本会低于石墨板。
  在寿命方面,国产电堆寿命为几千小时,国外已经达到上万小时,但国外电堆对空气质量要求很高,能否适应国内空气质量条件尚有待验证。
  在氢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和其他零部件方面,如催化剂、质子交换膜、碳纸、空压机、氢循环泵等方面,中国与国外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有能力配套的企业少,技术水平较低,大多属于空白或尚未成熟,需要采用进口材料,国际上也被少数企业垄断,价格极高。
  从系统成本来看,成本在1万~1.5万元/kW左右。
  从发展阶段来看,目前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具备小规模推广应用条件。
  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产业链建设不完善,部分关键材料和零部件缺乏量产能力;氢源产业链尚未建立,车用高纯氢价格高昂;政府鼓励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但缺乏配套措施;加氢站建设审批缺乏规范,企业面临重重困难。
  对此,笔者对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提出以下建议:发展氢能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需要发挥举国之力,进一步明确国家战略导向,构建高层次协调机制,在政策层面统一步调、形成合力、做好引导;在整车研究方面,应大力促进整车企业在燃料电池汽车方面的研发投入,以整车为龙头,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建设和完善;由于氢气一直作为高度危险品进行管理,部分标准与法规已与技术发展不相一致,应在经过严密验证后,科学评估安全风险,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需要逐步适度调整。

责任编辑:淮金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