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元代表: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加速推进能源革命

2019年03月08日 11:24 821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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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日益凸显环境问题,加速推进新一轮能源革命已迫在眉睫。”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式前,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道,“发展像光伏和风能这种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是打赢这场生态革命的主力军。”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和循环发展。“随着化石能源的长期开采和使用,资源的不可持续问题已日益凸显,全球气候变暖、环境压力不断加大、空气质量问题等也持续困扰着我国许多地区。”刘汉元说,只有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推动我国能源绿色转型,才能让我国环境质量出现根本性改善。

近年来,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实现了一次次突破,在技术、规模、成本上已达到全球领先,而作为光伏重要原材料的多晶硅也在不断发展中实现了国内产能达全球总产能的60%。我国光伏发电产业成为了比肩高铁的“国家名片”之一。

虽然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已经实现了巨大突破,但在发展中也存在着部分问题。刘汉元表示,我国光伏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环节都被全额征收各项税费,主要包括25%的企业所得税、16%的增值税及其附加,如再考虑社保因素,税费将更加惊人。仅从光伏发电端来看,每度电负担的税费就已经达到1毛3分到1毛7分,成本高昂成为了阻碍光伏行业不需要补贴、实现真正市场条件下平价上网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他坦言,实际上,伴随我国光伏发电行业技术的不断突破,近十年来,光伏组件的价格已下降94%,实现了质的飞跃。由我国制造的电池片、组件等光伏产品在海外市场也实现了较高的占有率,在部分领域的技术水平更走在了世界前列。因此,针对鼓励和重点扶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实行一定程度的减税降费,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从而加快我国新一轮能源革命进程。

刘汉元建议,税务部门应进一步简化可再生能源税费结构,参照小型水力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缴纳政策,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收范围,降低企业税费支出。同时,实现企业利息成本进项税可抵扣,并将光伏发电企业纳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还范围,助力光伏企业“轻装上阵”,助力平价上网时代早日到来。

针对如何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刘汉元还表示,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及时、更积极的调整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并制定具体可操作的配套实施方案,以更加有效、科学地引导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加快推动我国能源绿色转型。

责任编辑:郭沛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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