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即将修改,鼓励高性能镁合金,限制镁冶炼!
2019年04月10日 9:33 7931次浏览 来源: 尚镁网 分类: 镁资讯 作者: 董春明
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需要说明的是,对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我们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中有三处直接涉及到金属镁。一是在鼓励类有色金属项目中,列入了高性能镁合金。二是在鼓励类汽车项目中,将铝镁合金列入轻量化材料应用领域,予以鼓励。三是继续将镁冶炼项目列入限制类(综合利用项目和先进节能环保工艺的技术改造项目除外)。与此前2011版本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的版本中,特别将高性能镁合金新列入鼓励类项目。在对镁冶炼列为限制类的描述中,排除了先进节能环保工艺的技术改造项目。
新旧版本中与金属镁有关的项目描述对比
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
2011年本(修正)
对于征求意见稿中对金属镁项目的修订,尚镁网认为强调体现了对镁材料的重视,认同了镁材料在轻量化中的作用。对限制类镁冶炼项目的修订中,除了原来的“综合利用除外”,也允许或鼓励先进节能环保工艺的技术改造镁冶炼项目,为鼓励镁冶炼工艺创新打开了政策通道。
此外,《目录》中的其他部分也有涉及镁及镁合金项目的内容,比如轨道车辆车内装饰材料轻量化应用,航空航天用新型材料开发生产,机械装备轻量化材料开发和轻量化技术,新型能源材料开发等等。
但是,我们认为该《目录》征求意见稿中有关金属镁及镁合金材料项目仍然有需要完善之处。主要有三点具体修改意见:
一是建议在鼓励类有色金属项目中,将镁合金材料单列,表述为“镁及镁合金功能材料和结构材料开发及加工制造项目”。不仅只限于“交通运输类中的高性能镁合金”。因为镁及镁合金的应用不仅在交通运输领域,也可以作为功能材料和结构材料有更加广泛的应用,包括建筑、机械、电子、航空航天、新能源、节能环保及、国防军工及耐用消费品等领域。发挥优势金属作用,发展镁合金产业,加大镁合金研发,扩大镁合金应用,应该是一项重要的资源战略、材料战略和产业战略。希望以此修改,做出明确的政策导向,鼓励多样化镁合金材料开发、铸造、挤压、轧制、锻造等加工制造,培育新材料产业链,为制造业升级提供材料支撑,也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发挥材料价值。
二是在鼓励类汽车项目中,将“铝镁合金”改为“镁合金”。因为,新版中已经单独列出了铝合金,此处的“铝镁合金”,就应该明确表述为“镁合金”,即以镁为基的合金。所谓“铝镁合金”并不是规范性的描述,2011版就错误了,不要再错了。
三是建议将镁合金轮毂列入鼓励类项目。目前,镁合金轮毂的开发和应用已经是一个市场热点,应用优势已经被逐步证实。下一步在产业化和批量化应用方面需要政策支持和协同配合。在这一领域的突进,将会有助于培育我国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竞争优势。
我们的上述修改意见已经递交给国家发改委。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7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安博·体育“意见征求”专栏,进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填写意见反馈表,提出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陈岩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