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历史逻辑、现实意义与未来思考之三
2019年08月21日 9:29 3018次浏览 来源: 中国矿业报 分类: 地质矿业 作者: 赵腊平
治好“长江病”,重现“一江春水向东流”,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给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清洁美丽的万里长江,关乎发展全局,是任务所在,也是规律使然。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这既是党中央的殷切希望和战略决策,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具体实践。
资料图
生态修复的重中之重
绿色是长江的底色,只有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才能把底色擦亮。作为修复长江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长江经济带矿山综合整治和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被提到了空前重要的高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18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以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为突破口,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两手发力”,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长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攻坚战行动计划”涉矿的内容不少,要求生态环境部会同自然资源部、水利部、林草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主要包括几项:一是完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编制实施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管制范围,严格管控空间开发利用。根据流域生态环境功能需要,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二是推进“三磷”综合整治。组织湖北、四川、贵州、云南、湖南、重庆等省市开展“三磷”(即磷矿、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三是严禁非法采砂。沿江11省市严格落实禁采区、可采区、保留区和禁采期管理措施,加强对非法采砂行为的监督执法。开展长江生态环境大普查,摸清资源环境本底情况,系统梳理和掌握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四是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时间表:2020年底
为落实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等要求,今年4月25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的通知要求,对长江干流(含金沙江四川、云南段,四川宜宾市至入海口)及主要支流(含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清江、湘江、汉江、赣江)沿岸废弃露天矿山(含采矿点)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两岸各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治理任务。
《通知》分上、中、下游,划定了重点任务:上游地区的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废弃露天矿山以铁、锰、铝土、稀土、磷等金属、非金属为主,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地质灾害较为发育。该区域矿山生态修复重点是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水土流失,恢复植被。中游地区的江西、湖南废弃露天矿山以有色金属、稀土等为主,湖北以磷矿为主,总磷和重金属水土污染问题突出。该区域矿山生态修复重点是废渣治理,防治污染,恢复植被。下游地区的安徽废弃露天矿山以铁、铜等金属和石灰石等非金属为主,江苏、浙江、上海以建材矿山为主,山体、植被破坏问题较为严重。该区域矿山生态修复重点是恢复生态和修复地形地貌景观。
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工作的部署和部门任务分工,按照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助力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创新驱动带、协调发展带,自然资源部专门就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出台了方案。由此,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全面启动。
方案确定了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时间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摸底核查阶段:要求根据部2017年全国矿山环境遥感调查数据,对本区域内废弃露天矿山情况进行核查,并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问题、位置及范围、保护与治理恢复情况(含自然恢复)、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在核查基础上,以省(市)为单元制定实施方案,“一矿一策”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治理任务、资金来源、治理时限等。这个阶段要求在2019年6月前完成。
综合治理阶段:要求将治理任务逐级分解,抓好实施方案落实。治理工作应在保证地质环境稳定的基础上,修复和提升土地资源利用价值,结合植被恢复和山体修复,最大限度减少裸露地面,增加绿化面积。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修复一批,在库中注销一批,完成时限为2020年12月前。
监督检查阶段:建立动态监管制度,按进度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取得实效,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监督。部建立遥感监测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根据进度安排,对各省(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枃开展对地方政府落实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职责情况的督察。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同步推进。
验收评估阶段:按照有关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在工程完成后及时组织开展验收。部将适时组织开展总体评估工作。完成时限:验收工作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总体评估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
方案除了要求从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机制,统筹协调、分工落实,强化监管、保证质量对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保障外,还就资金来源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方案要求整合资金,加大投入。按照“谁修复、谁受益”原则,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中央财政将根据各省(市)修复任务和成效,给予一定奖补资金支持。
方案还有一个颇受人关注的亮点,就是将新闻宣传作为重要的保障条件。方案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弘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广泛宣传开展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凝聚共识,营造氛围;做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修复台账和实施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为了将方案尽快落地,加快推动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5月15日,自然资源部在湖南省岳阳市召开现场会议,对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周边及汾渭平原地区等重点区域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进行部署。
自然资源部强调,要根据矿山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矿一策”确定主要修复任务。首先,要解决采矿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以保证安全。其次,恢复土地、林草植被和解决水土污染,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使生态系统达到自我运行的标准,体现生物多样性,严禁以建设矿山公园为名大搞“盆景”建设。同时,鼓励各地在政策上进行积极探索,以政策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新模式。
在这次会议上,自然资源部表示,矿山修复工作刻不容缓,将建立遥感监测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根据进度安排,对各省(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开展对地方政府落实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职责情况的督察。
量身定制,各地各显其能
1963年,美国一个名叫爱德华·罗伦兹的气象学家在电脑上进行“天气预报”模拟时,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如果将输入的数据进行微调,得出的计算结果会迥然不同。之后,他向纽约科学院提交了一篇论文,其中提出了一个观点:一只海鸥扇动翅膀足以永远改变天气变化。
也许是觉得不够浪漫,在以后的演讲中,这位气象学家将海鸥改成更具诗意的蝴蝶。“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一只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就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这就是有名的“蝴蝶效应”,即拓扑学中的“连锁反应”。
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作为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的重中之重,引起了长江经济带相关省份的高度重视。按照自然资源部的通知要求和出台的工作方案,各地迅速行动起来,一曲绿色发展的“长江之歌”正在大地奏响。
湖南省量身定制。截至目前,湖南已对全省859个废弃露天矿山(点)进行了实地核查,从省级层面制订了生态修复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根据“一矿一策”原则细化修复细则,于今年7月底完成审查并报省级备案。按照规划,到2020年底,湖南将全面完成长江干流及湘江两岸各10千米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守护好一江碧水。
为严防源头,湖南省强化规划管控,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作为确定开发建设强度的主要依据,编制了《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根据这一规划,进一步优化矿业布局,暂停有色和煤炭等勘查项目,停止除民生需求外的探矿权、采矿权新立审批;推进专项整治,清退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117宗,关闭或整改湘江流域露天开采非金属矿山88家。
江苏省系统推进。江苏省要求把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落实好,并明确要求要坚持系统推进,统筹山上山下、地上地下、矿内矿外,做好区域内系统性、整体性修复;结合林草、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长江沿岸实施的造林绿化、岸线整治、生态环境治理等工作,引导全社会参与,形成群策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云南省立足长远。云南省确定长江经济带(云南段)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实施范围为金沙江云南段和主要支流赤水河沿岸各10千米范围内,包括迪庆州、丽江市、大理州、楚雄州、昆明市、曲靖市、昭通市等7个州(市)23个县(区)。该范围内共有442个废弃露天矿山,面积总计1658公顷。要求在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中积累经验,为全省今后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供借鉴,修复大地“伤疤”,助力“美丽云南”建设。
湖北省强调绿色。湖北省表示:“强调保护,不是不要发展。而是要在坚持生态保护的前提下,追求科学、有序的高质量发展。”该省布局“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启动实施了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向改革要红利,加速产业腾笼换鸟,努力实现大保护下的高质量发展。同时,推进一批重大生态修复和重大技改项目,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从“化工锁江”到“创新赛跑”,在转型升级中不断培育新动能。
浙江省示范引领。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融入发展、推动发展,“先生态后产业、先保护后开发”,实现“绿”与“富”的共赢。这是浙江省参与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最真实的写照。浙江省自我加压,拓展延伸国家《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沿岸实施范围,结合环保督察整改,将非法码头整治、港口码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岸线修复保护等工作从国家明确的长江主干流扩展到该省全域或重点流域。
重庆市创新模式。重庆市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该市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其次,加大水生态修复力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大力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着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该市利用废弃矿坑消纳建筑弃渣的方式,同时解决建筑弃渣消纳困难及废弃矿山治理修复资金短缺问题,并努力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集成可行的优惠政策,积极吸引社会投资。
安徽省动真碰硬。安徽省明确地方政府为治理修复责任主体,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为组织实施主体,负责治理修复项目的组织落实和时效掌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承担监管指导责任,及时总结、推广治理修复中取得的经验方法。该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区域特点,遵从生态修复规律,明确在皖北地区,以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为主;在江淮之间及沿江一线,突出长江经济带的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为主;在皖南和大别山地区,以保护绿水青山,积极拓展生态补偿为主。在治理过程中,改变以前“削坡降隐患,平整加复绿”的简单治理模式,注重生态修复的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综合设计,系统修复,增强生态修复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
“一天秋色冷晴湾,无数峰峦远近间。闲上山来看野水,忽于水底见青山。”几百年前,南宋翁卷惊喜于江天辽阔、山清水秀的大自然风光,写下这样一首诗。
无独有偶。明代文学家杨慎作了一首《廿一史弹词》,其中感慨:“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我们无从窥究这位文学家当时的心境,但如果他亲眼目睹数百年后在长江出现的“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高峡出平湖”的壮丽,一定会“当惊世界殊”。
现如今,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包括沿岸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已经引起沿岸乃至支流有关省份的高度重视,并付诸实施,且在实践中探索出一些各具特色的经验与模式。
我们相信,随着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的贯彻落实,一江春水,百舸争流;林海叠嶂,花园稻陌;绿山青水,鸟语花香……“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景象将成为常态。清洁美丽不仅将成为人们愉悦的精神享受,更将成为人们建设更加美好生活的动能。
在万里长江,在不远的未来,人类与自然、自然与人文、历史与现实、城镇与乡村将真正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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