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任代表 :调整优化铅蓄电池产业财税政策 促进铅蓄电池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2020年05月23日 9:27 195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2020图说两会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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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政治站位高、把握大势准、民生情结重,既直面困难挑战,又传递信心决心,既有非常之举,也有既定步调,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军全国人民战疫情取得了重大胜利,还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下再次强调了“六保”“六稳”,这对于稳定民心、提振信心、鼓舞人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出席今年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说。

他告诉记者,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没有提出全年经济增速具体目标,主要因为全球疫情和经贸形势不确定性很大,我国发展面临一些难以预料的影响因素。这样做,有利于引导各方面集中精力抓好“六稳”、“六保”。“六保”是今年“六稳”工作的着力点。守住“六保”底线,就能稳住经济基本盘;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就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作为基层民营企业的人大代表,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充足的信心,着力把企业经营好、发展好,让企业员工安心上班,履行好实业企业的社会责任。

张天任说,《政府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特别是在提到对中小企业扶持的时候,赢得的掌声是最频繁的。

“《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要保障能源安全,发展可再生能源,提升能源储备能力;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加强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我来自习总书记‘两山’理念的诞生地浙江湖州,一直从事新能源和生态环保产业,报告让我感受到了党和国家对支持鼓励发展新能源产业、生态环保产业的决心,回应了社会关切,也让我们充满了加大投资发展力度的信心,下一步一定要带好头,坚持绿色增长、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张天任表示。

张天任告诉记者,为了更好地履职,通过认真调研,今年带来了20多个议案建议。其中一个建议聚焦铅蓄电池产业,为高质量建设“无废城市”建言献策。

在题为《关于统筹调整优化铅蓄电池产业财税政策高质量建设‘无废城市’》的建议中,张天任指出,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绿色管理,薄弱点是回收和再生利用环节,根源是财税支持的力度不够。为此,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统筹调整和优化铅蓄电池产业的系列财税政策,以促进中国铅蓄电池产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支持高质量建设“无废城市”,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大企业率先垂范

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

张天任指出,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不仅明确了“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和循环利用”的工作方针,还将铅蓄电池纳入了工作重点,提出“开展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制度试点”“到2020年,基本建成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等,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铅蓄电池产业污染防治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充分重视,极大提升了企业深入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热情。

“每年我国退役的铅蓄电池约为500万吨,数量巨大,这些废旧电池处置的好,含铅含酸物质可以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减少铅矿开采和进口,保障国家资源战略安全。处置不当,含铅含酸的物质就会进入土壤、空气和水,污染生态环境,对人的健康也造成威胁。所以说,铅蓄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绿色化管理,是‘无废城市’建设的工作抓手,也是成败关键。”张天任说。

他告诉记者,铅蓄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绿色化管理,包括生产制造的清洁化、使用消费的绿色化,回收网络的体系化、再生处置的循环化。近年来,大型骨干铅蓄电池企业围绕产品的全生命周期深入开推进“四化”工作,在积极参与和配合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战略的同时,持续不断的推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生产制造清洁化、使用消费绿色化、回收网络体系化、再生处置循环化。“十二五”以来,大型骨干铅蓄电池企业的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能力取得了显著进步,有些企业的绿色发展水平甚至走到了全球同行业的前列,已经成为清洁、环保、资源循环性的绿色新型能源产业。近年来主动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下,加快构建电池回收体系,积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铅蓄电池回收和再生利用之痛

张天任指出,就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而言,薄弱点已经不是制造和使用环节,而是回收和再生环节。因此,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加强对铅蓄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需要对症下药,精准施策,着力解决回溯源收的体系不畅,再生冶炼的成本偏高这两大难题。

“事实上,国家非常重视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2011年和2012年,国家先后开展了环保整治和行业准入,经过这两轮大规模治理,全国铅蓄电池企业数量从原来的近2000家锐减至300家左右,产业集中度大幅提升,企业规模和实力进一步增强,研发投入、环保安防水平也相应提升,这为生产制造企业型开展绿色设计、绿色生产打下了坚实基础。”张天任说。2017年1月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文),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回收废旧电池,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铅蓄电池企业走循环发展之路指明了方向;2019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司法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了《废旧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指南》,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以及废旧铅蓄电池收集许可制度纳入了法律调整范畴,并重拳打击废旧铅蓄电池领域的违法活动。到2020年,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的废铅蓄电池规范守纪律要达到40%,到2025年要达到70%。

然而,通过调研,张天任发现,在“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铅蓄电池企业存在的问题突出。

在回收环节,“正规军”干不过“游击队”。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回收企业的资质要求严,仓储建设标准高,跨省转运审批多,规范收集难度大。比如跨省转运手续,即便各项审批程序顺利,也需要3个月左右;运输所必须采用的危化品物流专用车,价格是普通物流车的两倍以上,使用率极低,增加了企业成本;而“低小散”的小商小贩,走街串巷违规收购,简单破碎后,将较难回收的电解液(主要是硫酸和铅泥)直接倒入土壤或排水系统,将铅板出售给无资质的小作坊、小冶炼厂,形成了“正规军”干不过“游击队”的乱象。

在冶炼环节,正规企业“吃不饱”,成本高。小商小贩违规收集的数量巨大的铅蓄电池,流入了“地下产业链”,一些非法炼厂藏身于城乡接合部,有的还办起“厂中厂”,即以正规工厂作掩护,暗地里搞非法铅冶炼;有的甚至把小炉子安装在汽车上,流动冶炼,经常更换冶炼地点,躲避监管。正规企业陷入了“吃不饱”的困境,产能闲置;同时,正规企业不仅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上投入巨大,还依法缴纳税收,而“地下炼厂”环保设施简陋,甚至没有任何环保安防设备,还肆意偷税逃税,再生铅的价格更有竞争力,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调研中,企业及行业专家反映,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绿色管理所暴露出来的两大薄弱环节,根源在于国家的财税支持政策尚不够完善。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减税降费的力度,支持实体经济,鼓励绿色发展,让企业切实感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温暖。但从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的产业链来看,财税政策的精准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一是生产企业的消费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征收4%的消费税。消费税的出台,在促进铅蓄电池产业转方式、调结构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对52家规模以上大中型铅蓄电池企业统计,2016年(征收消费税之后的当年),52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1006.54亿元,净利润22.25亿元,利润率仅为2.21%,其中缴纳消费税40.26亿元,由此造成了生产企业税负过重,不仅转型升级投入乏力,创新活力受到抑制,还不利于逆向回收体系的建设。

二是回收企业的进项税。国家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建设逆向回收体系,回收企业主要是从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电池售卖维修网点甚至是从个人手中收集废旧铅蓄电池,在业务发生过程中,基本不可能取得增值税发票,面临着因为缺少进项税抵扣,而承担较大的增值税税负的经营压力。小商小贩及非正规回收企业,通过无票交易的方式,将收集到的废旧电池卖给小冶炼厂和再生企业,因为不用缴纳增值税等,不仅在成本上具有优势,还抬高废旧电池收购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削弱了正规回收企业的竞争力。

三是再生企业的增值税。2015年6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修订了2011年版本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分为四类,其中铅蓄电池的再生企业增值税即征即返比例,从2011年版本的50%降低至30%,使得再生企业的经营压力普遍加大。

调整优化铅蓄电池产业

财税政策势在必行

为进一步促进中国铅蓄电池产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支持高质量建设“无废城市”,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张天任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统筹调整和优化铅蓄电池产业的系列财税政策。

一是将铅蓄电池纳入到正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并按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整体要求,对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依法开展综合利用的铅蓄电池,免征环境保护税。

二是建议有关部门重新评估消费税实施效果,结合正在修订的《消费税法》,取消铅蓄电池税目,或者按照无废城市建设的要求,对于积极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销一回一”的生产企业,按回收量/回收率,给与消费税返还。

三是创新性解决回收企业进项票/进项税的难题。如参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按3%的税率申请税务部门代开发票。

四是加大对再生冶炼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建议修订现有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将铅蓄电池再生企业增值税即征即返比例,从目前的30%恢复至50%。

五是建议由国家相关部委统一协调,明确将铅蓄电池纳入到各省市的主要固体废弃物识别名单。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中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重点识别主要固体废弃物,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各个省市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不尽相同,但由于铅蓄电池使用范围广,每个省市都有一定的废弃电池产生,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统一政策,完善措施,指导各地出台废弃铅蓄电池在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的行政规范。

责任编辑:孟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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