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稀土业恶性竞争应抓好三个重点

2021年03月16日 8:58 837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作者:

“生产第一、出口第一、应用第一……”我国稀土行业拥有资源与市场几大优势。近年来,我国通过加强资源保护,创新体系建设,努力推动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然而,恶性竞争、竞相压价等乱象依然存在,影响稀土资源价值体现,并导致稀土在国际市场出现“白菜价”。

工信部部长肖亚庆就《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时指出,中国是稀土大国,资源储量最多,出口量也最多。但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我国稀土没卖出“稀”的价格,卖出了“土”的价格,就是因为恶性竞争、竞相压价,使得这种宝贵的资源浪费掉了。

肖亚庆的这番话,切中稀土行业的要害。尽管我国拥有稀土资源的优势地位,但私采、盗挖、走私现象屡禁不止,加上行业恶性竞争,导致稀土低价外销现象明显。例如,过去10年里,我国乃至世界最大的稀土生产企业北方稀土销售毛利率不断下降,从2011年最高72.8%,下降到2020年底的10.4%。

其实,国外都是大买家,而国内确有100多家企业分散对外销售,国外买家在低价时大量购进中国稀土产品,价格上涨时则停止采购、使用库存,待再次降价时再行购进,这就逼着国内企业竞相降价出售。

日本、美国以及欧盟部分成员国已进行钨、钼、锑、稀土等稀有金属资源的国家储备。他们通过囤积稀土,积聚一定数量的“筹码”,然后向中国叫板。日本通过进口我国稀土原料进行深加工,然后将成品出口至海外,一进一出之下,日本企业可从中赚得10倍以上的利润。

在这样的情况下,稀土企业所赚取的微薄利润已严重不能填补生态修复的成本,也不能匹配稀土资源的应有价值。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为防止稀土业恶性竞争、竞相压价,政府相关部门和稀土业应突出抓好以下三个重点工作:

首先,对稀土矿实行有计划开采。《矿产资源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对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有计划的开采。”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对稀土开采和生产的调控,最根本的是抓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执行。

其次,加强稀土行业自律。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稀土资源,规范稀土生产经营活动。如自觉执行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如不超计划生产,不违规生产;维护市场秩序,购销合法产品;矿山企业不向无计划的冶炼分离企业销售矿产品;冶炼分离企业对无计划、违规、非法生产的矿产品不采购、不使用、不加工。

第三,提升稀土价格话语权。利用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和南交所稀土产品交易中心等平台,除与自身有实力的国外交易所进行合作外,做好中国稀土价格指数的大数据信息采集和数据库建设更新工作,贴近交易商的实际需求,推动稀土市场流通秩序的规范,打造更加健康的稀土出口生态圈,提升我国稀土产业的全球话语权。

责任编辑:周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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