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即日起禁止在矿产行业使用水银
2008年04月11日 0:0 4970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政策法规
根据蒙古国政府第95号关于通过清单的决议(2007年4月11日),水银属于在蒙古国限制使用的化学有毒危险品。由于近期频繁发生水银泄露事件,根据自然环境部长第135号令,从2008年4月8日开始禁止在矿产开采、加工过程中使用化学有毒物质——水银。责成各省、市、县、区行政长官和技术监督机构领导对命令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呼吁民众开展合作,对提供真实信息的公民予以奖励。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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