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过种种措施鼓励石脑油进口 关税下调至1%

2008年04月02日 0:0 624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根据数据显示,随着近期我国乙烯产业的迅速发展,我国对石脑油的需求越来越大;而石脑油进口每年也呈现50%以上的增速,从2004年全年5吨暴涨至2007年全年107万吨。同时,随着未来几年国内大量乙烯项目的建成和扩建,以及汽油市场需求的增多,将加大对石脑油的需求。初步统计,2008年中国将进口158万吨石脑油,超过出口量约13万吨,国内石脑油进出口市场将由净出口变成净进口。
        为了及早预防国内石脑油供应可能造成的短缺,国家相关部门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前后颁布了两个政策。至此,国家鼓励进口石脑油的意图非常明显。

石脑油进口关税大幅下调至1%
        据财政部于2007年12月26日发布的通知称,中国于2008年元旦起调整石脑油进口关税税率,从之前的6%,大举下调为1%。
        虽然,新关税为暂定税率,但业内人士认为,除非有新的调整方案出台,否则应该是在2008年内全年有效。对此,如此大幅度的下调进口关税,可以看出,国家鼓励进口的意向很直接,同时,新关税的出台,也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汽柴油资源紧张的问题。
        业内人士对此表示:随着两大公司2008年-2010年若干乙烯项目的即将建成或者扩建,例如:镇海百万吨乙烯项目,福建80万吨/年的乙烯项目,广州石化乙烯扩能59万吨/年,天津石化乙烯扩能100万吨/年等项目,在2010年前的投产,原料的需求就会相应的增多;如果,届时国内的石脑油需求猛增,而产量却跟不上需求的脚步,就需要大举进口石脑油了。
        另外一方面,为了稳定国内汽柴油市场供应,以免再次出现汽柴油“油荒”现象,国家有意降低关税,鼓励两大公司炼厂减产石脑油,多产汽柴油;鼓励对外采购石脑油。由于中石油、中石化石脑油价格是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的,其出厂价是根据新加坡、日本石脑油外盘均价根据计算公式而得出的,因此,在国内成品油市场价格低位的情况下,国内各大炼油厂一般会加大石脑油的产量而缩减了汽柴油的产量,对国内成品油供应造成影响。

石脑油进口消费税完全免征
        在石脑油进口关税下调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国家财政部再次发布通知,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进口石脑油和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对此,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表示,此次调整是对2006年4月出台的消费税政策的延续。
        另外,市场专业人士表示,进口石脑油免征消费税,将在降低进口关税的基础上,再次刺激国内炼厂进口石脑油补充国内资源缺口,这一举措是国家为石脑油需求缺口可能出现而再次提前做出的准备。
        而免征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消费税,将对炼油及化工一体化的大炼厂极为有益,对两大公司下属炼厂的乙烯项目明显利好,直接降低了乙烯的生产成本。一方面,降低了乙烯及下游塑料橡胶的制造成本,推动了有机化工产业的发展,预计此项调整对中石油盈利正面影响在6亿左右,而中石化正面盈利影响在14亿左右;另一方面的间接推动是,使乙烯及下游工业原料需求一部分转向国外,让更多国产石脑油进入汽柴油生产,从而为保证汽柴油生产腾出空间,缓解国内成品油供应缺口。

未调整前的国内石脑油进口关税和消费税
        自从2001年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员以后,石脑油进口关税就维持在6%,直到2007年底新关税政策的颁布。
        据了解,为了抑制能源消耗和调控消费结构,2006年4月1日,我国把石脑油与溶剂油、润滑油和燃料油一起纳入了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并规定石脑油消费税税额为0.2元/升。不过,为了适当缓冲对价格稳定的影响,当时规定石脑油先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待今后条件成熟时再恢复按法定税率征收。由于仍然需要征税,从一定程度上挤压国产乙烯及下游产品的利润空间,降低国内乙烯行业的竞争力。

责任编辑:CNMN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