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报告:积极支持大型煤企兼并重组

2008年04月01日 0:0 1005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第五,切实做好人员安置和管理融合工作。要按照有关政策处理好职工劳动关系的接续、变更,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兼并重组企业要真正强化集团公司控制力,避免重组“表面化”。
  第五,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煤炭行业重组整合的协调和指导。要保障大型煤炭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中小型煤矿,防止在对民营煤矿进行收购时,出现漫天要价的现象;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简化办事程序,一站式集中办理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尊重市场规律,取消价格调节基金,减少不合理的税负和收费。地方政府要牵头制定具体的企业重组方案和整合措施,推进大型煤炭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对跨省区的企业重组,应由国家有关部门牵头,制定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方案和整合目标,推动亿吨级煤炭企业集团的组建。(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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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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