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林口每年财政拨70万找矿

2008年01月21日 0:0 481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黑龙江省林口县近日出台《林口县矿产资源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2008年开始,每年财政拨款70万元作为矿产资源勘查基金,专门用于地质找矿。
  林口是全国100个资源富县之一,目前已发现各类矿产42种,矿床、矿点、矿化点171处,探明资源储量矿产资源17种,开发利用16种。矿业经济占全县工业生产总值比重较大。
  《办法》指出,县级地勘基金由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共同管理,同时成立地勘基金管理机构设在国土资源局,负责地勘基金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办法》规定,地勘基金实行项目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根据矿产勘查项目的不同情况,地勘基金分别采取全额投资、合作投资两种投资方式。国土资源局通过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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