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争取2008年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

2008年01月11日 0:0 492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资源税改革方案在几经修改后,终于将在2008年浮出水面。在国税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地方税务司副司长杨遂周表示,目前国税总局正在同有关部门商议,争取在2008年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
        据杨遂周介绍,此次资源税改革主要在两个方面进行调整,一是将“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另一个方面是为了保护资源环境,将适度提高资源税税率。
        国税总局的这一表态,与此前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的表态形成呼应。朱志刚表示,目前财政部已提出资源税改革方案,其中把原油改革的税率定为10%,先按5%开征。同时将实行“从价计征”来提高计征额度。并将原来不征收资源税的地热和矿泉水等资源列入征收范围。
        尽管资源税改革的具体时间外界还在不断猜测,具体征收方式也依然是一团迷雾,但资源税改革的必要性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从投入和产出看,目前我国生产的GDP约占世界GDP的4%左右,却消耗了占全球31%的煤、8%的石油、10%的电力、19%的铝、20%的铜;矿产资源的回收率只有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
        资源税最早是从价计征的,后来改为从量计征。”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表示,“从2004年到现在,资源税率几次被调高,但是与实际资源价格相比还是过低,这就造成了很多企业在使用资源上的浪费。”
        对于资源税的影响范围,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汤贡亮表示,提高资源税,最直接的影响可能使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从资源税的调整范围看,有色金属等行业资源税调整并不会直接影响物价指数,而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的价格实行的是政府管制价格,即使影响其最终价格,政府仍可以通过转移支付的办法,对居民生活的产品进行补贴。
        同时在保护环境、节能减排方面,国税总局还将研究制定开征环境税的方案。据杨遂周介绍,目前国税总局已经启动环境税的研究工作,国税总局争取在2008年向国务院提交一份开征环境税的可行性报告。

部分资源现行资源税
焦煤 8元/吨
原油 30元/吨
天然气 15元/千立方米
铜矿石 7元/吨
铅锌 20/吨
钨 9元/吨
液体盐 2元/吨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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