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法》预计明年出台

2007年11月30日 0:0 512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最近还表示,备受关注的《循环经济法》将在明年2月出台,将制定专项规划严管钢铁、有色金属、煤炭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各级地方政府都将要求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资金。在税收方面,对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活动将给予一定优惠。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司长周长益:“对污染排放等没有约束 《循环经济法》出台就要解决硬约束问题 二是针对循环经济的支持政策不多 要有一些针对性的专项政策出台。” (CCTV.com)
 
相关新闻链接:

有色金属协会对《循环经济法》提出6条意见  
   
    去年年底,全国人大环资委听取有色金属协会对《循环经济法》建议和意见会议在京召开,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的主管领导、有色金属行业的典型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再生金属分会副秘书长对《循环经济法》提出了以下建议和意见:一要明确行业协会在《循环经济法》中的职能。二要建立循环经济统计指标和标准。三要明确鼓励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的发展,比如给予优惠政策等。四要合理布局、规划我国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使其真正的发挥市场作用。五要建立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及再生铅市场准入制度。六要合理完善国内回收利废企业的税收政策。
        据悉,《循环经济法》将于2007年7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责任编辑:CNMN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