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禁止、限制、鼓励外商投资采矿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产业目录

2007年11月21日 0:0 693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禁止、限制、鼓励外商投资采矿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产业目录 
 
 

    据报道,《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并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同时停止执行。
        在新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中,以下被禁止、限制、鼓励外商投资采矿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产业目录收录。
一、禁止类:
  (一)、采矿业:
  1.钨、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
  2.稀土勘查、开采、选矿
  3.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
 
  (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放射性矿产的冶炼、加工
 二、限制类:
       (一)、采矿业
  1.特殊和稀缺煤种勘查、开采(中方控股)
  2.重晶石勘查、开采(限于合资、合作)
  3.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
  4.金刚石等贵重非金属矿的勘查、开采
  5.磷矿开采、选矿
  6.硼镁石及硼镁铁矿石开采
  7.天青石开采
  8.大洋锰结核、海砂的开采(中方控股)
  (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
  2.电解铝、铜、铅、锌等有色金属冶炼
  3.稀土冶炼、分离(限于合资、合作)
三、鼓励类:
       (一) 采矿业:
  1. 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限于合资、合作)
  2. 石油、天然气的风险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3. 低渗透油气藏(田)的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4. 提高原油采收率及相关新技术的开发应用(限于合资、合作)
  5. 物探、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等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限于合作)
  6. 油页岩、油砂、重油、超重油等非常规石油资源勘探、开发(限于合作)
  7. 铁矿、锰矿勘探、开采及选矿
  8. 提高矿山尾矿利用率的新技术开发和应用及矿山生态恢复技术的综合应用
  9. 海底可燃冰勘探、开发(限于合作)
  (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 直径200mm以上硅单晶及抛光片、多晶硅生产
  2. 高新技术有色金属材料生产:新型高性能储氢材料,锂离子电池电极材料,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砷化镓、磷化镓、磷化锢、氮化镓),高温超导材料,记忆合金材料(钛镍、铜基及铁基记忆合金材料),超细(纳米)碳化钙及超细(纳米)晶硬质合金,超硬复合材料,贵金属复合材料,散热器用铝箔,中高压阴极电容铝箔,特种大型铝合金型材,铝合金精密模锻件,电气化铁路架空导线,超薄铜带,耐蚀热交换器铜合金材,高性能铜镍、铜铁合金带,铍铜带、线、管及棒加工材,耐高温抗衰钨丝,镁合金铸件,无铅焊料,镁合金及其应用产品,泡沫铝,钛合金带材及钛焊接管,原子能级海绵锆,钨及钼深加工产品.
 
来源:江西有色金属网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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